江宁制订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29.02.2016  08:19

  本报讯 全区禁止和限制生产的产业门类、空间区域将明确,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坚决不能落户。日前,南京江宁区根据省、市关于环境准入相关规定,结合区域实际制订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明确了禁止准入的新(扩)建产业、行业名录。

  据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清单通过实行严格的环保倒逼机制,从源头控制污染排放,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加快改善人居环境质量,防范环境安全风险。清单明确了两大总体目标,分别是建立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和实行严格的环保倒逼机制。

  建立严格的产业环境准入制度,该区将明确全区禁止和限制建设的产业门类和空间区域,严格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清洁生产等要求,形成产业结构、生态空间和总量控制“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模式。具体来看,名录明确禁止准入的产业、行业包括燃煤发电、钢铁、水泥、原油加工、制浆造纸、平板玻璃、有色金属冶炼、多晶硅冶炼等和以煤炭为主要原料的高耗能、重污染项目。这意味着,在全区范围内将全面禁止新(扩)建这些项目,凡列入负面清单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不予立项,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土地、规划、住建、环保、安监、消防、海关等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实行严格的环保倒逼机制,该区将从源头控制污染排放,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加快改善人居环境质量,防范环境安全风险,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据悉,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现行环境标准的基础上,该区根据实际研究制订相关行业、区域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规定,制订重点流域(秦淮河)制造业污水排放限量规定,出台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规定,将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提条件,严控新增排放量。通讯员王永建

编辑: 吴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