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水乡管水有道

13.04.2015  10:23

江苏滨江临海,河湖众多,被誉为江南水乡。殊不知,身处丰水地区的江苏,这辆经济列车高速运行的背后频频拉响了“供水危机”的警报。面对严峻形势,江苏全省通过努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水资源管理,在去年经济总量超万亿美元的情况下,万元GDP用水量较上年下降超过4%,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超过6%,水功能达标率超60%,获得了2013年度全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优秀等次。

这是江苏加快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展现,也是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和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抉择。

源头管水守住“三条红线

2014年度江苏省全面完成全国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在全省经济增8.7%情况下,2014年用水总量(农业用水按50%保证率折算)为498亿立方米,完成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8.1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9,完成年度用水效率控制目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63%,达到年度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

近年来,江苏严格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省政府出台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2013年出台相应考核办法,2014年成立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联席会议,会同省发改委等十个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全省各市和省管县水资源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省水利厅会同省发改委将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分解至市、县,并督促市县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跟踪落实考核结果整改情况,并联合省发改委下发了水域排污限制总量。同时,围绕用水总量控制红线,严格审批新增取水许可项目,对于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严格实行取水许可限批政策,并制定了用水总量管理办法,建立了用水总量控制评价体系和长效机制。当前,江苏正严格按照划定的三条红线,从源头上加强用水管理,在过程中强化节水措施,并着力控制污染物排放,从政府层面加强对这项工作的考核,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生态试点迈入全国前列

近年来,江苏9个省辖市列入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试点数量全国之首。第一批徐州、苏州、无锡、扬州4个试点已取得初步经验。第二批南通、淮安、盐城、泰州、宿迁五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日前也已获江苏省政府批复,进入实施阶段。同时,江苏还在全省范围内确定了18个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不同地区、不同资源条件下的水生态建设模式初步显现。依托丰富的水土资源,扎实开展“美丽库区、幸福家园”、水美乡村、水利风景区等水生态文明品牌建设,建成首批60家水美乡镇、548家水美村庄。

作为全国水利现代化试点省份,江苏率先开展水生态文明创新探索,并将水生态文明理念融入水利现代化建设各项工作,丰富水利发展内涵,不同地区、不同资源条件下的水生态建设模式初步显现。

在城市,活水绕城,人水和谐。全省9个省辖市列入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试点数量全国之首。第一批徐州、苏州、无锡、扬州4个试点已取得初步经验。同时,在全省范围内确定了18个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

在乡村,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一年来,全省积极创建“水美乡村”。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等60个水美乡镇、横溪街道石塘村等548个水美村庄,展现了水利支撑下的新农村风貌。

对水库,建设“美丽库区、幸福家园”。依托水库资源优势,从单一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向整村成片发展转变。如今,全省各县市都有重点地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移民村,第一批示范村已进入规划实施阶段。

为维护河湖健康,江苏通过划定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制度,做到占补平衡。从2010年开始,江苏对主要河湖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每年对省管湖泊和骨干河流的健康状况进行“体检”,并发布评估报告,建立科学的监测评估体系。由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组成的湖泊管理与保护联席会议制度覆盖所有省管湖泊,目前“河长制”已覆盖90%以上的省骨干河道。近几年,先后颁布实施《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等地方法规规章,为加强河湖管理与保护提供法律保障。通过内强河湖管理能力建设,外严法律体系构建和执法巡查,软硬结合,形成了一整套系统的河湖健康管理机制。               

示范引领推动全民节水

江苏大力推进国家级和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创建,累计建成7个国家级和11个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落实节水优先方针,2014年在全国率先启动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首批10个示范区已经建成;累计建成节水型企业、单位、灌区、社区、学校(高校)等各类节水载体1400多个,完成节水示范项目1500多项。刘延东副总理曾批示“大力推广江苏节水型高校的经验”。

江苏立足省情,把节水作为缓解水环境压力、减少废污水排放的源头控制措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逐步确立了靠制度建设激励节水,软件建设与硬件协调发展的运行机制。

自2006年起,江苏连续将节水型社会建设列为省政府50件年度重点实事工程,并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江苏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纲要》等政策文件,省政府建立了节水型社会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在全国率先建立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考核责任制,逐步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在节水型社会建设实践中,江苏坚持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着力构建科学的水资源需求管理制度、完善的水资源调配工程体系和水资源保护体系,保障城乡用水安全。按照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江苏划定区域用水总量控制红线,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规范取水许可,从源头上遏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高耗水、高污染项目建设。在取水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地下水位控制。按照节水减排、高效利用的原则,实行用水定额管理,建立行业耗水监控考核机制。
      同时,注重“价格机制”对节水的引领,充分发挥水资源费的价格杠杆作用。江苏先后5次调整水资源费标准,逐步建立了差别化水资源费价格政策,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的用水价差。同时,制定出台中水和再生水价格政策,对“零排放”企业免征污水处理费,落实节水减排税收政策,通过价格杠杆调控用水户采取节水减排措施。
      近年来,江苏还逐步建立节水投入长效机制,出台了《江苏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从省级水资源费中每年拿出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载体建设、节水减排工程建设以及节水关键技术的示范和推广等,极大地调动了用水户参与节水的积极性。

节水不但需要行政推动,更需要社会公众自身的内在动力。 近年来,江苏充分运用节水型学校创建、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各类有效宣传引导手段,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普及节水知识与技能,提高了节水工作的社会化水平,带动全民节水意识和自觉节水行为的养成。(作者:省水利信息中心 程瀛  吴卿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