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规划建设江北新区法律服务“一中心”“一园区”

30.06.2016  00:04

为落实省厅及市领导有关要求,6月21日,南京市司法局与江北新区管委会召开座谈会,共商江北新区法律服务园区建设工作。江北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刘志伟、综合部部长朱长会、体制政策研究部部长唐建荣和扬子科创集团领导,市司法局局长黄永祥、副局长陈宣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上,南京市司法局提出新区法律服务园区建设的基本思路:江北新区开辟专区,提供有关税收及保障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该局遴选一批有一定规模、专业特色鲜明、社会认可度较高的自愿到江北新区发展的律师事务所,通过开设分所或者整体进驻的方式,为江北新区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同时,该局对引进法律服务项目提出几点建议:一是新区在制定发展规划时把法律服务考虑进去;二是新区为法律服务机构的进驻提供相对集中的平台和载体;三是新区在引进优质法律服务资源时,能吸收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为进驻的法律服务机构提供一些相对优惠的扶持政策;四是在落实新区建设计划中,能够定期会商,共同推进新区法律服务建设工作。

江北新区管委会介绍了新区发展规划及现状,提出建立南京国际法律服务中心的设想,拟在江北新区扬子科创中心一期裙楼第三层开辟2600平方米专区,建立南京国际法律服务中心,设有司法鉴定中心、一站式服务中心、涉外服务中心、法律专项培训中心、法律援助中心、12348数据收集协作中心、江北新区公证处,为江北新区、省市、乃至全国的企业及个人提供法律服务。

座谈会围绕江北新区的发展规划、区位优势,认真研究了法律服务需求及发展前景,初步商定新区的法律服务项目采取“1+1”模式,即“一中心”加“一园区”的建设方式。“一中心”就是江北新区管委会规划的南京国际法律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前台受理;“一园区”就是市司法局提出的法律服务园区,主要功能是为相关法律服务机构提供发展平台,为中心提供服务保障。

刘志伟在座谈中指出:一是建设的目标定位要高,江北新区法律服务中心及法律服务园区建设要瞄准国内一流水平,建成一站式法律服务中心;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弄清楚中心和园区到底具备什么功能,需要哪些机构进驻,是窗口还是实体,谁具体负责管理;三是组织相关人员赴外地考察调研,学习借鉴已有的成功经验和先进理念;四是成立联合工作组,共同推进新区法律服务建设工作。

会议还就在江北新区探索建立公职律师制度进行了探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