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平副局长赴省人大常委会农委专题汇报《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立法工作

21.08.2015  16:20

  《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是省人大2015年立法调研项目。8月18日,省林业局王德平副局长赴省人大常委会农委专题汇报《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立法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农委张京霞主任听取了专题汇报。
  王德平副局长就全省湿地资源现状、主要特点以及自然湿地抢救性保护、退化湿地恢复治理、湿地保护管理基础的夯实等有关情况作了汇报。王德平指出,虽然我省湿地保护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全省湿地保护工作整体上处于起步阶段,发展水平和工作成效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新的要求差距甚远。下一步我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将主要在加快推进湿地保护立法、稳步提升自然湿地保护率、大力推进退化湿地生态修复、建立稳定的湿地保护投入机制、建立湿地监测和科普宣教体系等方面下功夫。王德平还就《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立法必要性、可行性、现有政策规定、立法相关准备工作、拟设立的主要制度等方面作了汇报。
  张京霞主任充分肯定了省林业局在湿地保护管理方面开展的工作。她指出,湿地立法工作几年前就开始启动了,在目前全国上下都特别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下开展此项立法工作,基础更好,时机更加成熟。她强调,湿地立法的主要职责就是要划清各部门职能职责,最终目的就是要把我省湿地资源保护的更好。她要求,湿地立法起草要引入责任追究等方面最新的理念和最新的成果。她最后希望,通过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能够成为一部具备实用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高质量地方法规。
  省人大常委会农委梁学忠副主任、王保胜委员共同听取汇报,省林业局法规处、湿地站相关人员参加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