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台规划保护水质较好湖泊 邵伯湖等扬州四湖入围

19.11.2014  13:11

  中国江苏网11月19日讯 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年)》,提出为保护湖泊生态环境,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将对365个水质较好湖泊进行保护。

  分5个自然分布区域进行保护

  三部委表示,我国将对水质较好湖泊划分为5个自然分布区域进行保护,即东北湖区、东部湖区、云贵湖区、蒙新湖区和青藏湖区。

  自“九五”以来,国家对污染严重的太湖、巢湖、滇池开展了大规模的治理工作,初步遏制了“三湖”水质恶化的趋势,但“三湖”治理效果并未达到理想状态。“随着湖泊流域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特别是近年来种植养殖业、旅游业、采矿业以及沿湖工业和城镇化不断发展,保护‘一湖清水’的压力越来越大。”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郑丙辉博士说。

  专家认为,开展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折射出国家湖泊治理的思路有所调整,即既要治劣更要保优。此举有利于扭转过去污染越重越能得到重视、越能得到国家财政支持的“逆政策效应”,有助于避免重走太湖、滇池等多个湖泊“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扬州境内四大湖入围

  记者查阅后发现,《规划》将这365个湖泊分为两类,分别为“水面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具有饮用水水源功能或重要生态功能的水质较好湖泊(266个)”和“水面面积20平方公里—50平方公里,具有饮用水水源功能的水质较好湖泊(99个)”。

  扬州境内的白马湖、高邮湖、邵伯湖、宝应湖,全部进入“水面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具有饮用水水源功能或重要生态功能的水质较好湖泊(266个)”这一类别。其中,白马湖水质现状为Ⅲ类,2015年水质目标为Ⅲ类;高邮湖水质现状为Ⅲ类,2015年水质目标为Ⅱ类;邵伯湖水质现状为Ⅲ类,2015年水质目标为Ⅱ类;宝应湖水质现状为Ⅲ类,2015年水质目标为Ⅲ类。

  吸引鼓励社会资金参与保护

  郑丙辉分析,从政策侧重点看,规划由过去重点关注富营养化等水质变化,向关注整个流域生态系统健康转变,对水体营养程度变化、湖水咸化、生物多样性变化等生态环境问题予以全面关注;从保护范围看,由过去重点关注东部湖区等发达地区的湖泊或城市内湖,向全国五大湖区广覆盖转变,对西部等偏远地区的湖泊也给予应有重视;从保护资金看,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主要由地方为主,中央财政资金视情况予以适当补助,以引导各地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创新投融资机制。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形式,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

  规划明确,将优先选择水质较好、重要饮用水水源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湖泊。环保部将参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对规划内湖泊水质保护目标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