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小偷盗窃水泥路面 南通开发区检察院督促履职护公益

11.08.2015  11:26

  “多亏了检察机关的帮忙,这么快道路平整了,损失追回了,老百姓出行不受影响了,以后我们真该多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近日,收到被告人顾某、杨某的赔偿款后,南通市开发区竹行街办副主任樊人冬感激地对江苏省南通开发区检察院民行科负责人说。据悉,这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颁布后,该院办理的第一起通过督促履职维护公共利益的案件。

  今年7月初,南通开发区检察院案管科向该院民行科“求援”解决一起刑事案件的“后遗症”。原来,他们受理了一起“奇葩”案件:今年4月上旬,顾某和杨某合谋盗挖了南通市开发区竹行街道神农村一段长约411米水泥路面,并将被挖路面的水泥碎块全部变卖。经鉴定,被挖水泥路面受损价值人民币26433  元。虽然两名犯罪嫌疑人因盗窃被移送审查起诉了,但由于水泥路面被挖后一直未修复,群众出行得绕道而行,极不方便。

  获悉情况后,南通开发区检察院民行部门干警立即查阅案卷,与公安、南通开发区竹行街办及神农村村委会沟通联系。经了解得知,南通开发区竹行街道神农村的被挖路段横穿于村道田埂之间,自2008年开工修建而成已有7年,是该村村民出行干活的必经路段。案发后,顾某和杨某既未赔偿路面损失费用,也未对路面进行修复,该院遂决定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督促竹行街办采取有效措施,向顾某和杨某追回路面损失,恢复道路通行,方便群众生活。《检察建议书》发出后,承办人员还主动与顾某、杨某联系,帮助协调赔偿事宜。最终在该院的调解下,顾某、杨某将路面进行了平整,并与南通开发区竹行街办签订《赔偿协议》,将路面损失26433元全额赔偿给了南通开发区竹行街办。

  近两年,该院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新机制,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会签了《关于对相关法律援助案件支持起诉的规定》,对接法律援助与支持起诉机制,畅通经济困难群众的维权渠道;与区工商分局、消费者协会会签《关于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力、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实施意见》,着力构建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合力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新模式;在区环保局设立了派驻环保检务站,与区环保局联合探索建立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