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水泥平板玻璃船舶行业去产能工作实施方案

22.09.2016  22:49

  近日,省政府颁布了《江苏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行业去产能工作实施方案》,这是继《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的实施意见》后,出台的指导推动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去产能工作又一重要文件。

  江苏是全国第一工业大省,工业经济规模总量已连续6年位居全国第一。但和全国一样,受发展阶段、发展理念和体制机制等多种因素影响,我省部分行业也存在产能过剩矛盾。近年来,我省坚持把化解过剩产能作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举措切实加以推进,取得积极进展。“十二五”期间全省合计压减和化解钢铁产能847万吨、水泥产能3248万吨、平板玻璃产能689万重量箱、船舶产能670万载重吨,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为响应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战略部署,“十三五”期间,除国家有去产能任务要求的钢铁、煤炭行业,我省还自加压力主动提出了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去产能目标任务,到2018年底全省将再压减水泥产能600万吨、平板玻璃产能800万重量箱,化解船舶产能330万载重吨。其中,2016年压减水泥产能380万吨、平板玻璃产能300万重量箱,化解船舶产能330万载重吨。

  为确保全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去产能目标实现,《实施意见》提出了具体措施。一是严禁新增产能。严禁备案新增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船舶项目,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或突破限额地区采取区域限批措施。2017年底前,暂停实际控制人不同的企业间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置换。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电石渣等固废伴生水泥项目,必须依托现有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进行不扩产能的改造。新上工业玻璃项目,熔窑能力超过150吨/天的,应依托现有平板玻璃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二是淘汰落后产能。污染物排放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关闭。能耗超限额的、产品质量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不到三级及以上等级和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应限期整改达标,逾期仍不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使用淘汰类工艺技术与装备的产能,要立即关停退出。三是压减过剩产能。严格执行相关行业规范条件,切实加强行业准入管理。鼓励企业通过主动压减、转型转产、搬迁改造等途径,退出部分过剩产能。引导和支持企业实施环保搬迁、退城进园,支持优势企业搭建产能整合平台,优化产能布局,主动压减竞争乏力的过剩产能。支持优强企业开展产能国际合作,在全球进行产业布局和资源配置。四是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停止生产32.5等级复合硅酸盐水泥,重点生产42.5及以上等级产品。积极发展低辐射镀膜(Low-E)玻璃板材、真(中)空玻璃、安全玻璃、个性化幕墙、光伏光热一体化玻璃制品等高端玻璃。推广应用更加节能、节水、安全、环保、高效的水泥和平板玻璃工艺技术,鼓励船舶企业利用现有造船基础设施转型发展海工装备、高技术船舶、特种船舶等项目,提升高技术船舶、海洋工程装备设计制造能力。开发推广玻璃熔窑高效燃烧、余热利用技术以及陶瓷窑炉脱硫脱硝除尘综合治理、原料干法制粉和连续球磨等技术,提高能源梯级利用水平。推进智能化生产,推广建设厂区物联网和“机器代人”,稳步推进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以及智能工厂建设,推进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加大船舶行业的智能制造改造项目、技术攻关、行业标准、新模式和智能制造装备的支持力度。

  《实施意见》在加强组织协调、财政奖补支持、落实相关政策、加强监督考核等方面都明确了具体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