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河长制亟需落细落实

12.05.2019  07:40

  9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第二组组长邢春宁率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成员,在无锡进行了一场“不打招呼”的随机抽查。

  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和处理产生的全部废水。然而,在惠山区一混凝土公司内,检查人员发现厂区南侧有一污水沉淀池紧邻锡澄运河支浜,混凝土搅拌站场地强碱性废水“跑冒滴漏”,现场环境脏乱。

  “这要是下一场大雨,废水随雨水流入河内,几年的治理都要前功尽弃。”检测人员随即拿出pH试纸,对地面废水进行检测,试纸刚一接触水体,立即变成黑紫色。“结果显示为强碱性,严重超标。

  鉴于此,10日的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汇报会上,检查组指出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与贯彻须进一步高度重视。无锡市副市长陆志坚表示,将推动沿江地区工业企业预处理设施建设和工业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以执法推动普法,以普法促进执法,加大学法普法力度。

  接着,检查组一行来到惠山区长宁五期东河,在长宁苑407-409栋位置,检查人员发现有一污水排放管正向河内排放污水。而在江阴市南闸街道一河道处,检查组同样发现在河道周边存在生活污水接管不到位、河水黑臭的问题。

  在检查中,检查人员还不时向周围居民了解情况。“过去这里可以划船,现在一到夏天全是味道。” “见过河长检查,可每次查完就完。”附近居民反映。“你们有什么好的建议呢?”检查人员问。“生活污水管网要改造,不能只着眼于河道治理。”一位居民说。

  这些取之于民的“新鲜”建议,被检查组及时“端上了桌”。“要花大力气对城市地下管网进行排查,解决雨污合流、雨污混流以及管网堵塞、错接、漏接、破损等问题。”邢春宁说。

  在南闸街道抽查中,检查组发现了一处垃圾堆放场,旁边紧邻一河流,检查人员立即叫停了车。检查人员发现建筑垃圾、工业固废等混合堆放在一起,一旁的河流边蚊蝇乱飞,水体明显发黑发臭。“一旦下雨,垃圾渗滤液渗入地表、流入河流,污染将非常大。”检查人员说。

  在拨通河长电话后,不一会儿,河长小跑来到现场。他告诉检查人员,这几天正在清理,准备运到其它地方。“搬到什么地方?打算多久运完?”检查人员追问。“搬到西面的山上,一周内运完。”这名河长回答得很干脆。“垃圾搬家,污染会不会也跟着搬家?”短暂的沉默后,这名河长两手一摊表示,是个问题,可村里确实没有合适的地方来处理。

  “你们河长有没有考核标准?”邢春宁问。“目前没有。”这名河长坦诚地表示,村委员一个人要负责六七项工作,兼任职务多、事情杂,河长职责一忙就忘了。

  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抽查中,每处河道都设置了河长公示牌且要素齐全,电话都有人接听,问题都有回复。对此,检查组在会上给予充分肯定。但检查组也指出,制度还没有完全落到实处,各级河长的履职尽职意识还有待增强。检查组表示,作为河长制发源地的无锡,要把这一制度和措施落得更细更实。

  无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一平表示,今年常委会将重点聚焦河长制,同时深入关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生产环境整治等重点环节,推动政府落实责任,加快整治。

  记者 方思伟

原标题:直击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河长制亟需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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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