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培训

22.10.2014  12:37

9月29日,省水利厅在南京召开全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培训交流会议。

陶长生副厅长出席会议,并就全面推行和规范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提出五点要求。一要深化制度的学习研究;二要推动配套政策出台;三要强化规划工作支撑;四要规范受理、审查、签署程序;五要严格执法监督检查,切实推进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的全面实施。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是水工程项目在立项审批时,保证水工程建设符合流域(区域)水利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的重要前置制度安排,是落实法律法规规定、顺应中央深化改革发展部署、加强水利建设管理的迫切要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次培训是在全省深化水利改革背景下,省水利厅安排的一次专题培训。培训交流会议从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解读、案例分析两方面进行授课,对全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执行情况作了通报,并就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交流讨论。

各市县水利规划计划部门负责同志,厅规计处、人事处、规划办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省院、太湖院、咨询公司相关技术人员等140余人参加培训。(供稿:厅规计处  规划办 责编:厅办公室 栾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