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十条”,让碧水长流不是梦

17.04.2015  11:55

  继“大气十条”之后,国务院正式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水十条”到底能带来怎样的改变?记者昨天进行了一番调查。

   市场表现:环保股应声大涨

  “水十条”一发布,股市立刻作出反应,环保股应声大涨,其中,科华恒盛、利君股份涨停,创业环保、巴安水务、中原环保、碧水源、上风高科、桑德环境、节能风电等涨幅居前。

  “水十条” 提出: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并提出十个方面的防治行动。这被证券界人士解读为“必将催生水处理行业的景气周期以及污水处理企业新的发展良机”。

  “‘水十条’的出台无疑将给环保企业、污水处理企业及相关药剂企业带来更多的业务机会和更广阔的市场。” 南京证券研究所所长周旭对记者说。

  而南京证券固定收益部总监王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进一步分析指出,国家后续很可能会出台相应政策,放低水处理及环保类企业的融资门槛,加大其债务融资能力,因此对此类上市公司而言未来可能会有进一步利好消息。但与此同时,化工、钢铁、电镀、有色、煤炭等污染性企业将面临更高的排污标准要求,经营成本必然会因此显著增加,因此,“水十条”的出台对这类上市公司的影响也会非常大。

  市场的表现,反映了对国务院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充满期待。

   政府声音:不少要求首次出现

  虽然在出差途中,省环保厅流域处处长程炜昨天仍然十分认真地研究了“水十条”全文。

  “真严!”是程炜对“水十条”的最大感受。虽然“水十条”刚刚推出,但我国水污染防治的工作这些年也一直在推进当中。作为专职从事水污染防治的业内人士,他发现,“水十条”中不少要求是第一次出现。

  比如,以前只对长江、太湖、淮河等重点流域以及饮用水源地提出污染防治目标,而“水十条”第一次对海洋及近岸海域的水质也提出了较高要求:到2020年,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0%左右,沿海省(区、市)入海河流基本消除劣于V类的水体。

  “这对江苏难度很大。”程炜告诉记者,目前江苏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在50%左右;而一季度监测显示,我省31条主要入海河流中有近10条还是劣V类,而几年时间内要达标并非易事。

  第一次提出的要求还包括,不仅控制地面水,对地下水也提出了量化治理要求:“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此前,对地下水的污染还处于调查监测阶段,从未提过防治目标。江苏的调查刚刚完成,结果尚未公布,不过,程炜坦言“要达标难度不小”。

  此外,控制污染物“总氮”的要求,也是第一次出现在对入海河道的防治目标当中。“总氮的来源相当复杂,既有工业污染,也有农业污染,还有大气中降水的影响,对江苏而言,这也是较大挑战”。

  南京市环科院院长李文青昨天则在“环保记者群里”留言,“一个大国,搞这么细的一个国务院文件,10条35款,76条任务每一条落实到牵头部门,还有238条具体措施,可见这事有多难”。

   公众反映:有期盼更有担忧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南京梦都大街附近的向阳河畔,在此散步的倪芳说:“以前这河污染挺严重的,还有臭味,去年青奥会以后变得好多了。

  “水十条”要求“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于2017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于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要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江苏是全国第一个开展城市黑臭河道整治的省份,今年已经是第三年开展相关行动计划,一大批城市河道基本消除了黑臭,但尚未达到让百姓满意的程度。

  南京秦淮河是一条穿城之河。昨天在南京汉中门附近的秦淮河边,许多人在河岸边散步,也有几位老者垂钓,但记者发现,这里的河水是发绿的。散步的陈军告诉记者,“90年代是秦淮河最脏的时候,全是黑水,后来渐渐好多了,我现在每天都来河边上散步。”与陈大爷不同,另一位家住附近的老人则对现在的情况并不满意,“去年南京搞青奥会,河水变干净一些,但现在看又差了。期盼政府在治水上有更多行动。

  南京“爱心之旅”环保志愿者盛建多次沿秦淮河作调研。他对“水十条”能否彻底改变秦淮河面貌心存疑虑。“我们曾经乘皮划艇沿秦淮河排查,城外管子不多,一进主城,大概二三十米就有一根管子,在雨污分流不到位情况下,入河污水不在少数”。“在郊区,秦淮河归水利局管,到了城区就复杂了,城管、水利、城建、环保,各管一块,出了事,他推你你推他。

  作为南京水务集团一名质检工程师,盛建对自来水的安全也十分关心。他注意到,“水十条”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供水单位应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地级及以上城市自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自2018年起,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对此,他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但愿能做到!

  (杭春燕  陈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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