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明确2016年改革工作要点

01.03.2016  13:16

近日,省水利厅下发《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水利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对厅改革工作作出部署,确定了八大类重点改革工作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厅党组高度重视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工作,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着眼“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大局,找准水利改革的突破口,深化重大问题研究,着力推进水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通知明确,2016年主要抓好以下改革重点:加快水行政职能转变,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法治水利建设;以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为抓手,强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水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完善河湖管理与保护制度,推进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做好省级湖泊联席会议重大决策事项的推动落实,建立河道管理指标体系;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全省水利工程精细化管理指导意见,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江水北调和南水北调新建工程统一调度运行机制;推进水利建设管理改革,继续推行代建制和区域集中监理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强化在建工程安全监管,探索建立水利工程建设绿色发展机制,完善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创新农村水利发展机制,规范农村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健全基层水利管理服务网络;改进防汛防旱调度管理方式,完善防汛防旱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健全防汛防旱应急保障机制;完善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动南水北调水价与水利工程水价政策衔接。

通知要求,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聚焦推进水利改革工作,注重顶层设计与基层创造相结合,通过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推进改革工作,充分形成改革合力,确保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取得实效。各项改革重点任务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制。主要责任部门(单位)要切实担起责任,细化各项工作阶段目标和任务要求,抓好各项改革工作落实。配合部门(单位)要积极做好协作。厅改革办要加强工作动态督查,确保各项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供稿:厅办公室 陈德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