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开展“河长制”专题系列调研

21.10.2016  01:38

8月份以来,省水利厅张劲松副厅长率调研组,先后赴徐州、无锡、苏州、南通、泰州等地开展“河长制”专题系列调研。

张劲松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各地流域性骨干、区域型骨干及县乡河道管护现场,深入了解实情并进行了具体指导。张劲松听取了各市、县(市、区)水利(务)局及其具体职能部门关于“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对各地在“河长制”组织体系建设、河道管护、考核评估等方面的做法经验、工作成效给予肯定。他指出,近年来,通过推行“河长制”管理,河道综合功能效益得到更好发挥,河道运行管理、经费投入、综合执法等机制初步形成,河道的水质改善了,环境风貌美化了,水生态好转了,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提升了。河道管理工作正逐步实现由行业管理向社会管理的转变、从控制水到管理水的转变、从单一功能向多功能的转变、从单一目标向多目标的转变。实践证明,“河长制”工作方向正确、影响深远。

对下一步工作,张劲松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进一步总结、推广、创新,全面深入推进河道管理“河长制”。一是完善“河长制”组织体系。“河长”原则上均应由党政领导担任,“河长制”办公室设在水利部门,落实相应的管理机构、人员、编制、经费。二是探索河道管理标准化建设。开展管理标准化河道示范试点工作,建立河道管理标准化指标体系,进一步推进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三是健全工作机制。要强化“河长制”考核机制,出台工作考核办法,实施第三方评估,加大对各级政府的考核力度,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河道管护工作的主要评价依据。要建立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河道管理经费的投入力度,全面建立稳定的河道管理经费投入机制。要建立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强化河道巡查,运用好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力量,及时发现问题交办处理。要实施“一河一策”,针对每条河道实际情况,强化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细化管理之策,持续推动河道长效管护提质增效。

厅办公室、工管处、省河道局有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南京大学有关专家参与调研。(供稿:省河道局 责编:厅办公室 栾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