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查

24.06.2015  18:09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日前,叶健副厅长率领厅督查组对全省水利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组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对上报重大事故隐患相对集中的盐城市水利局、省骆运水利工程管理处、省淮沭新河管理处、省灌溉总渠管理处进行了重点督查,通过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其它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对部分单位事故隐患未及时做到“五落实”的进行了重点督查,并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出具了监督检查意见书,要求有关单位认真落实整改。

叶健强调,水利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到位的基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准确定性,建立台账,一般事故隐患要即查即改,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做到责任、时限、资金、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闭环管理,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严抓实,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效。

根据水利部工作部署,自2014年5月起,“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正式使用。各级水利企事业单位通过系统填报本单位和所管工程的基本信息、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和事故信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级水利企事业单位和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填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审核,上报至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填报,成效明显。截至目前,系统共录入全省水利企事业单位2340个,在建和已建工程40580个,事故隐患2699个,其中一般隐患2669个、重大隐患30个,目前已整改到位1814个。(供稿:厅安监处 责编:厅办公室 栾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