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党组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22.10.2014  12:37

9月22日,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李亚平主持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上半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报告》,以及陈雷部长在水利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李亚平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持之以恒地抓好作风建设。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中办、国办坚持每半年报告贯彻执行情况,彰显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党锲而不舍、一抓到底,加强作风建设的高度自觉。我们务必在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以及厅党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持之以恒抓好厅系统作风建设,为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证。二要切实担负起党组(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厅党组将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水利工作的突出位置,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履职尽责。要把“一岗双责”落实到各处室、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每个成员身上,切实抓好教育监督等日常工作,与水利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三要重视抓好水利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要按照水利部提出的江苏水利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都要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水利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强化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人财物等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特别是要认真落实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案件查处报告制度,提升全省水利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四要做好当前廉政建设工作。要加强对节假日期间党风廉政和落实“八项规定”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当前,要突出抓好国庆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有关工作。驻厅纪检组监察室要组织开展对厅机关及厅属单位国庆期间有关工作的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违纪违规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在宁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在宁厅直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供稿:厅办公室 机关党委 责编:厅办公室 栾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