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七家水上乐园调查报告:多家存隐形消费 安全保障措施不足

03.08.2015  17:58

  中国江苏网8月3日讯(记者 王逸男)炎炎夏日,水上乐园成了人们避暑的好去处。今天,江苏省消协公布对江苏省内知名7大水上乐园的调查结果,调查中发现,部分水上乐园存在着入园后有隐形高消费、环境卫生及安全漏洞、部分基础商品不售卖等问题。

  江苏省消协组织部分省辖市消协通过亲身消费体验、官网客服咨询、对比调查,对水上乐园的相关安全及费用问题开展了消费体察活动,对体察中发现的问题与经营者一一反馈,并要求整改。为了检验各经营单位的整改情况,今年七月省消协又组织了回头看体验活动。

  据悉,此次调查的单位为:南京江宁水魔方、无锡太湖明珠欢乐谷、常州中华恐龙园水上世界、连云港连岛大沙湾海滨浴场、苏州乐园水上世界、徐州“加勒比水世界”、扬州海浪谷水上乐园七家。

  调查中发现,部分水上乐园存在着以下问题:门票名义上是通票,但入园后个别项目甚至一些基础配套设施还需另加费用;环境卫生及安全保障存在问题;园内物价普遍高于园外,部分基础商品不售卖;发票园方不主动提供发票,需消费者索要。

  门票非通票 个别项目及储物柜等需另加费用

  调查发现,各地门票价格差异很大,且部分水上乐园对儿童老人及学生相应弱势群体并无明显优惠,同时上述水上乐园的门票名义上是一站式入园,持票游遍所有项目,但调查后发现情况并非如此。

  记者从调查报告中了解到:南京水魔方成人票价格为200元,网络优惠价格188元,无学生票销售;连云港连岛大沙湾海滨浴场成人票50元,网络优惠价45元,无儿童票;常州中华恐龙园水上世界成人票150元,网络优惠价140元,儿童票90元。

  徐州加勒比水世界中要享受SPA阳光吉普岛泡泡风情温泉还需在园外购票处交纳19元,且如果在园内充值价格则为29元;南京南京江宁水魔方防水手机袋也要收取38元的费用。还有各种收费项目或者须购买的配套设施,不胜枚举。

  消费者入园游玩一般都会携带个人用品及衣物,特别是水上乐园的很多项目不方便携包在身,大部分的水上乐园消费者使用储物柜都需要交租金10-30元不等,只有无锡太湖明珠欢乐谷无需缴纳储蓄柜租金。

  消协认为,消费者入园时所购买的门票,既然商家宣称为一站式门票或者通票,那么雨衣、皮筏、泳圈、淋浴、储物柜等属于水上乐园游玩项目应需的基础配套设施,配套设施的提供本来就属于经营者的责任,不能以此变相收取费用。商家在宣传时表示门票为一站式门票,所有开发项目免费游玩,入园后才发现经营者以各种名义需要消费者另加费用,致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所以,水上乐园商家应对这种变相收取费用的行为进行相应的整改。

  环境卫生不达标安全保障措施不足

  水上乐园绝大部分项目主体为水,若水质卫生情况得不到保障会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健康。调查显示多家乐园水质较清,工作人员定时清理水面的漂浮物,但水底杂质较多。徐州加勒比水世界采取用电子公示牌的方式,将气温、天气情况、泳池水温、PH值、浑浊度、游离性余氯、细菌总数、大肠杆菌等项目公示,并将国家标准一并对比公示,给广大消费者行使知情权。而其余多家水上乐园均没有指示牌进行公开。

  水上世界包括很多高层娱乐项目以及刺激性较强的游戏,调查中发现,经营者只是在票面或入口处设置“游客须知”等字样,但在风险性较大的游戏项目醒目处没有设置特别禁忌提示,并且在过多人员排队等情况下缺乏有效的疏导和标示。夏日多高温天气,长时间排队过程中皮肤易晒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消协建议可采取喷洒水雾等方式加以改进,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物价普遍较高价格低廉矿泉水不售卖

  调查发现所有园区内商品的售价基本为园区外售价的两到三倍,如常州消费者体验购买了500ml可口可乐价格为8元一瓶,而超市相同商品为3元。与此同时,园内商家部分基础商品并不售卖,例如,廉价且实惠的矿泉水,在部分水上乐园并不出售,相反只售卖价格较高的各种饮料和果汁。

  作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商家应提供更多种类的商品,更何况消费者来水上乐园难以提前购买和携带大量商品,进入园内后又不能再出园购买,同时许多老人儿童、糖尿病患者不适饮用饮料或果汁。在这样的困境中,希望园方能‘急消费者之所急,想消费者之所想’,提供实惠廉价的商品,让消费者能真正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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