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行政审批有了标准“生产线”

14.01.2016  22:42

      在江苏省、市、县三级气象行政审批服务窗口问一问,近来对行政审批人员工作影响最大的一件事是什么?他们会不约而同地说出:行政审批事项“八统一”。“八统一”就是在江苏全省范围内,办理同一气象行政审批事项都按照统一申请条件、统一精简材料、统一申报格式、统一审批程序、统一办理时限、统一审核标准、统一服务承诺、统一监管措施这八个方面进行。

  “这好比是打造了一条行政审批的标准‘生产线’,不论是省、市、县哪个层级、哪个区域,也不论是哪个窗口、哪位值班人员,同一事项全省各地办理只能有一个审核结论。”江苏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徐正敏说,这也是一段时间以来,江苏省气象局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围绕规范审批方式、优化审批服务,努力探索实践的结果。

  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服务对象的“痛点”

  服务对象的“痛点”常常让窗口工作人员既感慨又无奈,涟水县气象行政审批窗口的吴春晓说:“能不能快点把手续办下来,这是服务对象反映最多的问题。”

  其实,诸如此类的声音还有很多。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的首席代表魏祥年说,有的服务对象报怨气象部门行政审批申报的材料太多,审批事项办理周期太长。有的抱怨审批事项申请条件会因人而异、因地而异。以防雷施工图审核为例,有的地方只要总平面图和电气图,有的地方还要提供外立面图或者其它图纸;有的窗口要两套纸质图,有的还要电子图;有的要求营业执照,有的要求提供项目批文等。有的抱怨说明明是很简单的许可事项,也需跟其他事项一样要等好多天才能拿到办理结果;有的窗口人员对申报材料不全的情况没有及时告知或一次性告知,导致服务对象跑了好多趟。此外,还有各地同一审批事项审批的服务流程、事项编码也相差甚远,服务承诺也是五花八门。

  企业有抱怨,窗口人员有委屈。尤其是基层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经常反映,“法定的材料和时限不断被要求压缩,有时候已经对办件质量产生影响”“有些不经常办理或者下放承接的许可事项不知道怎么办,申报材料和要求需要不断向申请人解释”“由于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的进程不一,上级气象部门对行政审批工作的要求有时与当地政府的要求不一样”……

  为了真正把问题搞全面、弄清楚,江苏省气象局深入行政审批服务窗口了解情况;开展用户回访,多层次、多渠道了解服务对象意见和建议,建立投诉专线,24小时接听投诉电话。

  经过广泛调研、深入分析,省气象局认为,问题根源有三个方面:一是系统意识不强,气象行政审批不能有“割据”、“圈地”思想,更不能分楚河、汉界,要从部门职能的高度,强化系统思维,把全省气象行政审批服务看成一盘棋,系统推进。二是规范意识不强,既要充分发挥气象垂直管理的优势,也要积极融入地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像建立气象业务规范一样,建立气象行政审批的规范与标准,杜绝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因层级而异的现象。三是服务意识不强,要做好职能转变和角色转变,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真正把人民群众对气象行政审批服务的满意度作为评价的唯一标准。

  坚持标准先行,明确气象政务服务“度量衡”

  找准症结所在后,关键还得对症下药。到底该如何在全省建立气象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规范和标准?江苏省气象局局长翟武全认为,应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更新行政审批服务的理念;从行政审批服务的要素、环节入手,使得标准覆盖审批服务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充分总结过去以及各地好的做法,使得好的做法经验化、好的习惯标准化。

  从2012年开始,江苏省气象局连续三年开展了气象服务规范年、深化年和优质年活动。通过连续三年时间的集中整治,全省气象部门形成了以信息服务、防雷服务、行政审批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三大类16项服务规范。在这些服务规范中,气象行政审批规范占了近40%。

  2015年,省气象局对现行气象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规范,对申请条件、精简材料、申报格式、审批程序、办理时限、审核标准、服务承诺、监管措施等八个方面进行统一,对每项规范进行深入细致解读。

  如,“统一申请条件”明确要求“依法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条件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对“同一类申请事项适用全省统一的权力事项编码,统一的权力事项名称,统一的权力行使依据”;“统一精简材料”实行“容缺受理、补缺发证”制度,并要求气象行政服务窗口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事项材料清单,对“原则上能够通过信息共享、网络查询等途径获得的”等三种情况,分门别类地精简材料;“统一申报格式”要求“全省建立统一的行政许可案件制作格式,形成全省案卷装订、排序、内容、编号等方面的标准化”,进一步规范网络申报格式要求,鼓励申请人通过网络进行行政许可申报。

  “八统一”在环节上实现了无缝隙,在关键节点上强化了规范统一,在服务内容上实现了全覆盖,贯穿了气象行政审批的全过程,为高标准做好气象政务服务明确了“度量衡”。

  坚持于事简便,编制小手册开展大服务

  如何让“八统一”制度在省市县三级气象行政审批工作中落地,变成气象行政审批服务窗口人员的规范程序、规范动作,江苏省气象局下了一番苦功夫。省气象局要求明确: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既要于法周全,也要于事简便。要让一线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人员对标准与规范,看得懂、理得清。

  2015年9月,来自扬州、徐州、常州、苏州、盐城以及连云港等市的法规处负责人齐聚南京,经过2个月的深入讨论,一本352页的《江苏省气象行政许可服务手册》制定出台。

  “小手册、大服务,这个手册的制定为一线的行政审批工作人员指明了方向,可以全面指导全省气象行政服务窗口的操作实践。”徐州市气象局业务法规处闫伍光说。

  手册涉及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与竣工验收、施放气球单位资质认定、气象台站迁建、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气象资料审核等方面,对气象行政审批行为进行流程合理化再造,给予了规范和细化,每一项审批事项都明确了具体服务指南。如,防雷装置审核和竣工验收审批事项服务指南,从适用范围、权力事项信息、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等20个方面进行分解和细化。

  “这个手册既是说明书,又是操作指南,很接地气,很有针对性,有利于行政审批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更加系统全面地理解,操作起来更加清晰简便,工作中有据可寻、有据可查、有据可依,遇到不懂的问题,只要到手册中翻一翻、找一找,能弄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省政务服务中心的火焰说。

      自印发实施以来,该手册的效果已有体现。南京一家房地产企业工作人员认为,办理气象审批事项,以前是乡间小路,难走得很;现在好像上了高速公路,全是绿色通道。他还做过一个测算,现在办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以及防雷装置竣工验收项目的平均所用时间,比原来减少了近40%,最关键的是现在全省的标准都统一了,他和他的同事们不论是在南京,还是在省内其他地方,只要是同一审批事项,就不会再遇到办理过程“厚此薄彼”,办理结果“大相径庭”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