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行政审批改革亮点扫描 江苏取消或下放气象行政权力事项达65%以上

07.01.2016  14:11

  在2015年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江苏省气象局取消或下放气象行政权力事项达65%以上,目前仅在安全生产、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和气象资料保密等方面保留行政审批事项。

  2015年以来,江苏省气象局积极落实中国气象局部署安排,融入地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前,江苏省气象局行政许可事项减少至8项,同时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完成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资格认可”“外地防雷工程专业资质备案核准”“防雷产品使用备案核准”等项目均已取消。

  同时,江苏省气象局积极承接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国家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审批”已经在江苏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平稳运行;省、市气象部门也及时将“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下放至各县(市、区)气象部门。

  江苏省气象局保留的8项气象行政许可目前已全部进驻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气象局窗口,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内部环节等多种措施,审批速度大幅提升。2015年,该窗口的审批授权已实现100%,项目办结及时率达100%。同时,气象行政审批窗口已形成“一站式服务”模式。气象部门加强品牌形象建设,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等便民措施以及现场与电话咨询相结合、网站与电子显示屏自助查询相结合等多种咨询服务模式的建立,确保申请人以便捷的方式准确获取所需信息,广受好评。

  在保留、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过程中,省气象局着力加强对行政审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通过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参加管理、利用信用管理加强监管等方式,省气象局推动行业、企业自律。目前,全方位的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已形成。

  今年,江苏省气象局将进一步推进联合审批和规范管理,并提高大数据运用能力,推进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的有机结合;加强市、县局与兄弟部门联合执法,提高执法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