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提升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为Ⅱ级

03.07.2016  21:07

  按照《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经省政府批准,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于7月3日18时起,提升江苏省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为气象灾害(暴雨)Ⅱ级应急响应,要求南京、镇江、常州、无锡、苏州市人民政府及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进入气象灾害(暴雨)Ⅱ级应急响应状态,南通、泰州、扬州、淮安、盐城市人民政府维持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状态,按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抓好暴雨防范各项工作。

  7月1日以来,受梅雨带影响,江苏省江淮之间东南部及沿江苏南大部分地区持续出现强降水。预计 3日夜里至4日,江苏省江淮之间南部、沿江和苏南地区仍将出现强降雨,并伴有强雷电、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南京、镇江、常州、扬州、泰州雨量可达暴雨、局部大暴雨,苏州、无锡、南通、淮安南部、盐城南部地区大到暴雨。

  江苏省气象局应急办、减灾处、观测处、预报处、省台、气候中心、信息中心、探测中心、气象服务中心、科研所、防雷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和南京、镇江、扬州、淮安、盐城、泰州、南通、常州市气象局已于7月1日20时30分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根据7月2日国家防总和省政府有关要求,江苏省气象局积极加强雨情研判,加密气象预报,及时跟踪太湖、秦淮河、水阳江、苏南运河流域汛情,全力做好防汛气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