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气象局组织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活动

18.12.2015  10:49

  近日,苏州市气象局举办2015年度全市气象法规与依法行政培训活动。市气象局副局长朱莲芳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各市(区)局分管领导,行政服务科、防雷中心负责人,气象窗口工作人员及全市气象行政执法人员共40余人参加了培训。
  会上,朱莲芳副局长指出,开展气象法规和依法行政培训,是提高气象行政执法及审批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素质的需要,是适应改革发展形势的需要,更是加强气象法制化建设的需要。她要求,全市从事气象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做好气象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一是要认真学习,学用结合。要带着问题学,学了以后用,做到“两联系、两结合”,即要联系当前新形势,联系目前存在的问题;结合上级部门及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实际。二是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意识。通过学习,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培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适应依法执政的新态势,依法履行气象行政管理职责,努力实现气象工作法治化。
  就下阶段依法行政工作,朱局长强调,一是要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并联审批”和“联合竣工验收”工作。二是深化涉粉、危化品企业防雷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培训班邀请了市政府法制办法律事务处吴睿处长和综合处陈峰处长为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与行政审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吴睿从行政诉讼法的主要概念、修改的主要内容、修改后对行政执法的影响等三个方面深入浅出的剖析了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执法重点环节的影响,阐述了日常监督机制的要求以及诉讼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陈峰就如何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做了深入的分析和全面的讲解,分享了他本人多年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宝贵经验和诸多处置技巧。
  此次培训法律法规讲解通俗易懂,实际案例贴近气象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对增强全市气象依法行政理念、更好地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提高气象行政审批工作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苏州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