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寒潮)Ⅲ级应急响应

21.11.2016  20:08

  11月21日10时,省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寒潮)Ⅲ级应急响应的命令,要求相关市气象局和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按照Ⅲ级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各项工作,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和负责人带班制度,全力做好气象预报预警服务工作。

  据分析,受北方强冷空气影响,11月21日傍晚至23日江苏省自北向南将出现寒潮和雨雪天气。48小时最低气温将下降9~10℃,过程最低气温出现在24日早晨。期间,陆上有5~8级阵风,江河湖面及沿海海面风力可达7~10级。省气象台于11月21日09时38分发布寒潮蓝色预警信号。

  据此,省气象局应急办、减灾处、观测处、预报处、省台、气候中心、信息中心、探测中心、气象服务中心、科研所、防雷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和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市气象局立即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