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应有历史担当

09.04.2015  20:36
  法制网4月8日讯(邓宏)伴着人民共和国的繁荣昌盛,民营经济从无到有;紧跟改革开放的步伐,民营企业由弱到强。六十五年过甲子,三十六年已鼎立。民营资本不断发展壮大,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力量,为支撑我国经济稳定增长、促进技术创新、扩大民生就业、增加财政税收作出了重要贡献。   数字显示,中国企业总数中的90%以上,整个城镇就业的80%以上,工业增加值的70%以上,投资总量的60%以上,整个税收的50%以上都是非公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贡献的。各级政府越来越深刻认识到,中国经济发展的活力在民间,经济发展的动力靠民营,民营经济是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和新的增长引擎。   今天的民营经济,地位重要,数量庞大,分布广阔,行业多样,业主精英。一系列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的举措让民营企业如沐阳光雨露,享受更多的社会权益。但权益与责任相联,权益越多,责任越大,民营经济所肩负的使命,是荣耀,更是担当。   遵循客观规律,把握时代大势,才能扬帆致远。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深化改革之路已经开启,民企资本更应勇担重任,助力中国经济在新常态下的持续健康发展,为中国梦的实现添砖加瓦、焕彩生辉。   从国内发展现状看,我国经济运行进入新常态阶段,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这对民营经济而言,是挑战,也是良机。经济新常态下,民营经济要在自身做大做强中实现社会责任担当。民营企业要实现健康稳定发展,一方面,要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自觉增强创新意识,把创新理念融入生产经营各个环节;选择适合市场需求和企业自身的技术创新路径,善于盘活人才、资金、技术等各种创新要素,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另一方面,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带动上下游小微企业协同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涉及农业、工业等产业的多个环节,具有专业性强、创新升级快、行业支撑度高、市场公共服务面广等特点。从2014年上半年GDP数据来看,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6.6%,已超过第二产业成为第一大产业,这是经济转型发展的必然趋势。大型民营企业,特别是传统制造业要打破“大而全”的格局,剥离和外包非核心业务,这既可以调整优化自身结构,降低生产成本;又可以培育新型专业化服务业态,创新产业链,为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转型升级提供更多可以直接利用的公共服务资源。同时,还要积极参与国家关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部署。这是时代赋予企业的光荣使命和发展机遇。丝绸之路经济带东连充满活力的亚太地区,穿越资源丰富的中亚地区,西通欧洲发达经济体,沿线国家经济互补性强,互利共赢的合作潜力巨大。“海上丝路”将我国和东南亚国家串起来,必将造福中国与东盟,实现共赢发展。大型民营企业还要善于与不同所有制企业强强联合,与产业链上下游的中小微企业抱团,集群式走出去发展,充分发挥大型民营企业在走出去中的引领作用。   民营经济要在承担社会责任中,赢得社会尊重。企业发展,诚信经营,以人为本,要清楚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首先,要遵纪守法。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特别是建设法治中国的稳步发展,非公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将进一步改善,违法成本也将会越来越高。民营企业要学法、知法、守法,学会约束自己、规范自己、把握自己,努力成为恪守法律的模范。其次,要诚实守信。“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诚信是一个企业赢得口碑、走向成功的保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市场竞争是一场没有硝烟的信誉战,企业要想做大做强,就必须在产品质量、价格、管理、服务等方面坚持信用至上,履行诚信承诺。第三,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文化是企业深层的精神积淀,承载着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道德力量。要突出价值观引领,把“四信”教育融入企业文化建设的全过程,积极培育和大力弘扬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创新、贡献等先进理念,服务企业生产经营,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关爱员工、扶贫助困、保护环境,树立企业良好形象。企业出资人要做企业先进文化的倡导者,身体力行,做好表率,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个人梦、企业梦与中国梦的完美融合。   在新常态下砥砺前行,在改革大潮里中流击水,把自身的发展前行梦想与中国梦想更加紧密结合,民营经济必将行稳致远,释放出更大能量,造福世人、圆梦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