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交通运输部门民航执法与机场管理 机构法规授权执法研究成果通过评审

07.09.2016  20:34

    9月5日,《江苏交通运输部门民航执法与机场管理机构法规授权执法研究》成果通过评审。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梅正荣出席评审会。

      课题组在《江苏省民用航空条例(送审稿)》立法工作基础上,通过广泛的材料搜集、调研座谈和深入研究,针对我省民航有关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有关民航执法必要性和可行性等进行了分析,提出调整机场净空保护有关处罚委托主体、明确机场管理机构法规授权执法监督管理主体等建议。

      专家组认为该研究报告思路清晰、内容详实、结构完整,提交评审的资料齐全、规范,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各项任务,符合评审要求;课题组提出的相关建议符合江苏省民航执法实际;研究成果可以为进一步深化江苏民航立法工作提供参考,具有一定的指导性与可操作性,同意通过评审。同时,专家建议根据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成果转化到江苏民航立法工作中,为下一步完善江苏地方民航立法提供参考。(厅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