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为本铭肺腑 一策一计总关情

15.03.2016  08:17

  建言献策

  新华报业网讯 “为政之道,民生为本。我们要念之再三、铭之肺腑,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这是李克强总理对政府工作提出的要求。记者连日来和人大代表们交流发现,他们在共商国是的同时,都不忘目光向下,关注细小的民生之忧。

  强制源头分类,

  走出“垃圾围城”困境

  “城市生活垃圾年产量以8%—10%的速度与日俱增,且种类日趋复杂,‘垃圾围城’使城市环境承载力面临严峻的挑战。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置,已成为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南京邮电大学校长杨震代表关注百姓生活中天天遇到的垃圾。

  在杨震看来,当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仍处在粗放型阶段,“源头混合投放、中间混合收运、末端集中处置”的运行模式仍未打破。他认为,目前对垃圾生产者的应尽责任与义务、混合投放应付出的代价、垃圾计量收费标准、垃圾源头分类配套物流设施建设规划等,均缺乏法律依据。在资源配置结构方面,各级政府“轻源头分类、重末端处置”,投资主要集中在末端处置环节,对比源头分类环节,除了在社区街道摆放不同颜色的垃圾桶外,几乎没有投入。即使部分居民进行了源头分类,但收运环节缺乏同步配套的物流系统,分类后的垃圾在收运环节又混合到了一起,使垃圾分类失去了意义。

  为此,杨震建议尽快制订垃圾源头分类的相关法律及配套制度。在立法中明确政府、企业和个人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中应有的责任和义务,用法律的强制性促成垃圾源头分类。还应建立配套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制度,明确包括源头分类、资源回收、垃圾运输和处理等各个环节的规范标准,明确违反相关制度的惩处措施,保障垃圾源头分类顺利施行。

  调整税收政策,

  扶持福利企业成长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余瑞玉代表特别关注福利企业。目前全省共有福利企业2500多家,集中安置8.5万多名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针对福利企业的税收扶持政策,是2007年起实施的福利企业残疾职工每人每年3.5万元封顶的退税优惠政策。“随着最低工资标准不断上调和企业社会保险支出逐年增高,加之残疾职工安全保障及公共服务的高投入,企业安置残疾职工成本持续提高,生存压力不断加大。

  根据现行政策,可退还给福利企业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3.5万元”。余瑞玉建议将这一规定调整为: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5倍或5倍确定”,取消3.5万元封顶的限额。“近7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增长近2倍,现行限额已保证不了福利企业的用工成本。”还可建立福利企业退税额度的自然增长机制,从而调动福利企业的积极性。

  目前政策规定:“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这一规定对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企业影响巨大,余瑞玉呼吁调整为“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200%加计扣除”。

  织密“救助网”,

  给困难群众就医“雪中送炭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对于困难群众尤其是农村困难群众抵抗疾病风险的支持力度依然不足,这引起扬州市委副秘书长王敏代表的重视。

  王敏了解到,各地现行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设置的救助比例和封顶线都比较低,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救助对象的实际困难;很多城市流动贫困人口患重特大疾病后往往没有经济能力治疗,缺乏有效的救助制度安排。同时,目前所采用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方式仍以事后救助为主,患者往往因经济原因选择降低正常的医疗救治服务需求,甚至不就医。有些地区规定,农村人口只有参加新农合才能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未参加的贫困人口则被拒之门外。

  王敏建议,通过改革,建成覆盖城乡、统一管理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着力加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制度等的衔接。同时,大力推行“一站式”医疗救助结算服务,建立“基础信息同享,医疗机构同网,费用结算同步”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管理体系。实行新农合、城镇医疗保险、民政部门与定点医院同步结算,医疗保险金额、救助金额和救助对象自付金额同步结算,有效提供医前和医中救助,确保救助对象及时就医。

  针对救助筹资渠道单一,王敏觉得可以鼓励民营力量参与提供相应的服务,弥补当前医疗救助专项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继续积极审慎推进相应管理机构与保险公司在医疗服务领域的合作,多层次救助患病特困群体,全方位保障困难群众就医。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任松筠

编辑: 周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