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组织部分常委委员专题视察民族工作

22.10.2014  14:31




  10月13日至15日,省政协组织开展民族工作专题视察。视察组由省政协常委、副秘书长唐立鸣,省政协常委、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邵建东以及部分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省政协常委等8人组成。视察组一行先后赴高邮市菱塘回族乡、淮安市淮阴区码头镇张庄镇民族村、洪泽县西顺河镇街西民族村、盱眙县兴隆乡刘岗民族村等地,就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现状、“十二五”期间民族乡村项目规划落实情况、加快民族乡村发展举措以及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等进行了视察并听取了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汇报。视察组对全省民族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就进一步加快民族聚居地方发展措施与各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商讨。
  我委成坚副主任和民族处同志陪同视察并向视察组一行汇报了全省民族工作基本情况和贯彻《省政府关于推动民族乡(镇)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意见》(苏政发〔2012〕170号)要求,协调省民委各兼职委员单位和各地方帮扶民族乡村落实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项目,加快民族聚居地方发展的举措、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