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民政保障内抗战老战士等达6600余人

14.08.2015  01:22

      记者12日从江苏省民政厅获知,今年9月3日之前,江苏将对健在抗战时期的在乡残疾军人、伤残民兵、老复原军人、抗战军休干部、原国民党老兵、抗战时期牺牲烈士遗属、在乡老复原军人遗孀等发放一次性补助,具体补助标准正向江苏省政府申报。

      据江苏省民政厅副厅长凌航介绍,江苏目前健在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中,属于民政部门保障对象的共有6608人。其中,抗战时期及之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3056人,残疾军人3421人,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人员131人。

      11日,中国民政部官网发布,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根据中央要求,民政部、财政部日前下发通知,向部分健在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对象共计5万人,发放标准为每人5000元人民币。

      记者了解到,江苏民政部门将在中央财政发放的一次性补助基础上,协调相关部门向该省健在的抗战时期的在乡复员军人、残疾军人、民政干休所的军队离休人员等属于民政部门保障范围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补助。

      多年来走访、资助原国民党老兵的南京民间抗日战争博物馆馆长吴先斌告诉记者,据他的统计和观察,目前南京健在的原国民党老兵有70位左右,平均年龄超八旬,因各种因素,他们中绝大多数处于社会最底层,生活物质条件匮乏,依据本次补助方案,他预计能够领到补助的原国民党老兵接近30位,“补助不仅能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更是对他们的巨大心理安慰和肯定。”

      他呼吁,如今还在世的中国抗战老兵曾是为中华民族存亡作出巨大奉献的人,希望官方政策、民间力量给予更多关注和帮助。

      此外,记者从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获知,在今年9月1日前,江苏将为健在抗战老战士、老同志、抗战将领或其遗属发放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章;在9月3日前,民政部门将组织对健在抗战老战士、老同志、抗战将领或其遗属进行走访慰问活动;今年,江苏还安排8055名重点优抚对象参加短期疗养活动,安排6600名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医疗巡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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