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民工】宿城法援真情服务重庆籍民工(图)

20.12.2016  19:05
            “您们没有嫌弃我是外省农民工,非常热情接待我,指派精通劳动法规、认真负责的法律工作者承办此案,您们是宿迁最好的人,我将永远铭记您们的关爱,我代表我年迈父母、年幼子女向您们表示最衷心感谢并致以最崇高的敬意”一封来自重庆的感谢信中这样写道。12月15日上午,重庆綦江区张某带着感激之心不远千里将一面印有“法律援助暖人心,来宿民工有保障”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表达对法律援助为民工无私服务的感激之情。

  2016年初,家住重庆市綦江区的张某来到宿迁市宿城区金鑫众桩业有限公司工作,3月16日在车间维修设备时被公司机器撞伤,后经鉴定为九级伤残。7月底,公司与其签订了赔偿协议,公司一次性赔偿其13.6万元,后公司在支付2万余元后,再也不愿意支付任何赔偿款。9月初,张某来到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后,当天就给其办理法律援助手续,指派经验丰富、业务熟练的法律服务工作者陆启明承办此案。承办人接受此案后,不辞辛苦多次奔波于公司、法院、劳动部门等单位之间调查取证。为了最快帮助受援人获得赔偿款,承办人经过调查发现公司享有在山东济南的中铁十局债权,当即向宿城区法院申请保全措施,9月底,法院冻结了公司在山东的债权并顺利执行,确定在12月20日前将赔偿款一次拨付到受援人手中。近日,受援人如偿拿到了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