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民委(省宗教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14.03.2017  15:33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8月17日至9月23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我委(局)党组进行了巡视。12月28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向委(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党组领导核心,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我委(局)党组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工作要求,把整改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举一反三、深刻反思,积极主动对照反馈意见,扎扎实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委(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认真学习省委李强书记在听取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十二届省委第十五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委第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及整改要求,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通过学习,委(局)党组深刻认识到,省委第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一针见血、透彻深入地指出了委(局)党组在政治责任、领导能力、宗旨意识、纪律作风和推动事业发展等方面存在的现实问题和矛盾症结。认真落实巡视整改意见,是革除现有问题弊端,实现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提升的需要,对推动我省民族宗教工作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委(局)党组明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要求上来,增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真正把整改过程变成解决问题、完善制度、改进作风、提升能力、推动工作的过程,确保巡视反馈的问题逐条整改落实,取得实际成效。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和落实巡视整改责任压力。巡视反馈会议召开次日,委(局)党组即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局长李国华同志担任组长,全面领导巡视整改工作;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负责组织推动、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委(局)机关各处室和研究中心负责人担任组员,认真推动整改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4次专题会和推进会,党组召开了2次会议,通报工作情况,会商解决问题,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整改落实。机关党委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向党组报告整改工作进度,提出整改工作建议;及时向省委第五巡视组请示汇报;在委(局)网站发布整改工作信息,加强党内和社会监督。各业务处室共召开了近30次会议,形成总动员的良好局面。

三是明确工作方案和责任清单,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细落实落到位。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把集中整改时间划分为安排部署、牵头落实和整改公布3个阶段,明确时间节点,倒排工作任务,把握推进节奏。委(局)党组把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的3个方面、9项问题,细化为39个具体问题,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处室、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各处室根据任务分解,紧紧围绕整改意见建议,通过召开处务会、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提交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在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后,各处室挂图作战、责任到人、逐条整改,按照李国华同志“确保每一个巡视反馈问题都要认真研究、集体研究,每一个整改措施都是一篇解决问题、精准施策的文章”要求,全力全速推动整改工作。

四是坚持标本兼治,推动委(局)各项工作上台阶。巡视反馈以来,委(局)党组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在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建设、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干部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等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定和完善了38项制度,汇编了《委(局)制度规范汇编》和《机关管理制度手册》2个小册子,切实做到了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用制度为党风廉政建设保驾护航。巡视整改工作的扎实推进,给委(局)增创了新的发展优势,带来了新的气象,为江苏民族宗教工作注入了新的动力。

二、坚持动真碰硬,确保巡视整改任务全部落实到位

省委第五巡视组对委(局)党组专项巡视共反馈3个方面,9项问题。委(局)党组按照“立改立行、积极推进、制度为本”的整改思路,将反馈问题细化为39个具体问题,逐条对照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的领导方面

1、贯彻中央和国家民族宗教决策部署认识还不够到位。

巡视反馈问题:部分领导干部对民族宗教工作存在模糊认识,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谋划民族宗教事业整体发展的思路不够宽,招数不够多。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政策理论学习,努力掌握民族宗教工作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委(局)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以及全省民族工作会议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在内刊、网站开设学习专栏等多种形式,指导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干部准确掌握中央和省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整体布局、顶层设计和部署要求,有针对性地提高干部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谋划发展能力,努力消除错误认识和模糊认识。2016年,我们在全省举办了14个专题培训班,累计培训1100人次,2017年,还将举办16个培训班,覆盖1350人次。二是党组带头示范,积极谋划推动我省民族宗教工作。委(局)党组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成员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李强书记讲话,带头宣讲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带头深入基层调研,带头思考破解难题,带头撰写理论文章,努力提高准确掌握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宗教理论指导工作实践的能力水平。三是召开全省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和全省民宗局长会议,研究部署重点工作。1月6日,协助省政府召开全省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副省长陈震宁讲话,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城市民族工作作了部署。1月24日,全省民宗局长会议在南京召开,省委常委王燕文讲话,就做好全省宗教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我们指导全省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和民族宗教界,深入开展学习活动,吃透两个会议精神,紧密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谋划工作,适时召开工作会议,细化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具体举措,部署推动年度重点任务。

巡视反馈问题:对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研究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思考。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和工作意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李强书记在全省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了解掌握民族宗教工作新的形势任务,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做好工作的最新要求。二是重视研究工作。积极申报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调研课题,努力为解决民族宗教领域的难点问题,提供江苏思路。制定了委(局)调查研究工作制度,把调查研究作为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汇编了近年来基层调研成果,表彰了2016年度在调研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激励基层部门深入思考、勇于创新。三是梳理突出问题。梳理归纳了全省民宗领域存在的宗教界自身建设薄弱,网络宗教事务管理形势严峻,宗教团体发挥作用依然有限等亟待解决的问题,鼓励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开展专题调研,积极探索破解之策。四是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题治理。指导各地建立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服务、矛盾调处等机制,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指导省佛协、省道协将去商业化工作列为2017年工作重点。五是加强研究力量。筹备成立江苏民族宗教工作智库,定期研判我省民族宗教工作形势任务,研究民族宗教领域的重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与省相关厅局、部分省内高校和省社科院建立合作机制,适时开展民族宗教基本情况、发展趋势和重大问题调研。

巡视反馈问题: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渠道不多。

整改措施:一是办好委(局)门户网站这个宣传主阵地。完善了《委(局)门户网站管理制度》和《委(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及时登载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权威发布我省民族宗教重要工作,加强宣传我省民族宗教文化,开展在线访谈和政策咨询,认真答复公众来信,依法公开政务信息,架起委(局)和人民群众之间的政策“连心桥”。二是办好《江苏民族宗教》。加强全省通联员队伍建设,创新改版刊物,提高办刊质量,及时将党中央方针政策,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委(局)阶段性工作任务传达到全省各级工作部门,民族乡镇、村、组,基层宗教团体、场所和院校,争当政策宣传的“扩音器”。三是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教育馆。在全省积极创建一批内容丰富、主题突出、设施完善的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教育馆,为社会各界了解党的民族政策、民族知识和民族文化,提供新的渠道和平台,引导各族人民增进了解、增强认同,营造各族人民一家亲的社会环境。目前,全省共创建了3家国家级和10家省级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教育馆。四是打造民族宗教文化精品。指导无锡歌舞剧院联合克州阿合奇县将柯尔克孜族史诗改编成舞剧《英雄·玛纳斯》,荣获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剧目银奖。全力支持歌剧《鉴真东渡》出品,在日本、国家大剧院成功演出。下一步,我们将坚持用好每年200万元专项资金,培养少数民族文艺人才,扶持各市举办少数民族文艺调演,不断创新宣传载体,提升宣传效果。五是指导宗教界开展对外交往交流。指导宗教界举办大型活动,接待外事来访,出国访问交流,以良好的自身形象,宣传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展示江苏改革开放成果。充分发挥无锡灵山世界佛教论坛永久会址作用,建好佛教全球性交流对话平台。

巡视反馈问题:相关政策法规学习领会不透,存在层层递减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基层干部政策法规培训力度。推动把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方针政策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内容。2016年,委(局)举办了6个培训班,解读相关政策法规,参训人员约500人次,2017年,计划举办10培训班,覆盖860人次,不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水平。二是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每年举办“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对引导民族宗教界树立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发挥了积极作用,被表彰为2011-2015年省级机关普法工作项目创新奖。下一步,待《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完成后,我们将在全省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月活动,举办专题培训班。三是推动基层认真实施《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督促各地认真实施委(局)下发的“七五”普法规划,每年年底有重点地抽查部分市的实施情况,到“七五”结束,把所有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均抽查一次。

2、指导基层民族宗教工作不够坚强有力。

巡视反馈问题:对基层民族宗教工作重视不够,联系指导、督促检查不力,求稳怕难,不愿管、不会管、绕着走的现象仍然存在。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加强基层工作的体制机制。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相关要求,健全我委(局)联系指导基层和多地协同开展工作的机制。二是指导基层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水平。制定下发了我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七五”普法规划,指导基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指导各级宗教工作部门落实聘请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行政行为法律风险化解机制。研发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软件,完成了《全省民族宗教系统行政权力事项指南》,拟定了将大型宗教活动审批权下放至设区市宗教工作部门的工作目录,加强工作指导示范。指导各地扎实开展宗教领域治安、消防、食品安全监察。三是落实联系基层工作制度。修定了《委(局)党员干部联系基层群众工作制度》,明确要求工作重心下沉,经常性深入到少数民族乡镇、村、组,县一级宗教团体和场所,了解情况,调查民意,帮助解决问题。2016年委(局)领导和正处职干部深入一线开展“三解三促”活动,完成调研报告多篇,其中2篇分别获得2016年全省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创新成果一等奖和三等奖。

巡视反馈问题: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显得薄弱。

整改措施:建立完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工作网络,落实乡村两级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宗教工作任务重的乡(镇、街道)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推动村(社区)委会配备工作联络员,进一步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模式,夯实民族宗教工作基层基础。

巡视反馈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民族宗教问题的能力尚显不足。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依法行政业务培训。2017年,委(局)将组织全省依法行政培训班等10个培训班,专题学习政策法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等相关知识,开展案例教学,指导基层有针对性地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快制定《委(局)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依法全面履行管理职责,完善依法管理的制度体系,规范依法行政工作,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和提升干部依法履职能力等五项重点工作,对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作了总体规划。此项工作正在加快推动,近期即可出台有关文件。三是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及时纠正有关市民宗局不合法不合理的做法,促进其依法行政。四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新实践。引导宗教团体加强制度建设,各宗教教务会议、办公会议、代表会议、教职人员考核、团体换届等制度已经基本建立,依法办事和以制度管人管事的氛围日益浓厚。深入开展星级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提升场所管理规范化水平。指导省佛协开展加强道风建设专项工作,指导省道协开展财务巡查专项工作。

3、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

巡视反馈问题:“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力,存在班子成员发表意见不充分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健全民主集中制度。制定完善了《委(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和《委(局)办公会议事规则》,对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决策范围、决策程序等作了规定,提出党组书记末位表态、机关党委列席监督等措施,推动形成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良好局面。制定了《大额资金使用制度》,明确大额资金审批范围、权限和程序,规范大额资金使用。二是完善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修订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价制度》,建立决策实施后评估体系,推动决策“”与“”的有机统一。修订完善了《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究责任,推动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表意见,防止“一言堂”,提升委(局)党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巡视反馈问题:有的班子成员全局意识、担当意识缺失。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提升思想认识。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提升“四个意识”,以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引领,增强立足全局、团结奋进、勇于担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委(局)党组决定。二是严肃政治生活,认真抓好整改。委(局)党组召开了2016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李国华同志对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谈话提醒,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针对全局意识、担当意识缺失的问题,列出了个人整改清单,认真抓好整改。三是加强班子建设,合力做好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学习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以及其中蕴含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组书记李国华同志带头增进和维护班子团结,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带领班子成员增强全局观,不囿于分管范围,深入思考谋划全局工作,加强思想交流,坚持民主集中,强化责任担当,主动协调配合。在五星级场所评定、筹备召开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等工作中,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协同开展工作,充分体现了委(局)班子的领导力、团结力和战斗力。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1、党建意识不强,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

巡视反馈问题:有的领导干部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严。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委(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和《委(局)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明确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对组织领导、会议程序、保障措施、纪律要求等作出具体规定,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意识、纪律规矩意识、带头意识和民主意识,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即知即改,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参加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2017年1月20日,委(局)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开展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清单,抓好整改落实。同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党支部讲了党课,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三是强化党内监督。党支部指定专人如实记录、规范管理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台账,机关党委于1月底开展了专项检查。

巡视反馈问题:基层党的组织生活不平衡。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委(局)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根据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央、省委有关要求,结合委(局)实际,新制定了《委(局)党建工作规定》,包含“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书记述职制度、党费缴纳管理制度等6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委(局)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体系。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和考评。注重制度衔接,修订完善了相关配套措施,把落实基层党的组织生活情况作为党支部书记述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责述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的重要内容。机关党委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项检查和情况通报,对不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定期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开展交流座谈,督促主体责任的落实,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提升组织生活质量。

巡视反馈问题:支部换届不及时。

整改措施:委(局)各支部换届工作已于2016年底完成。办公室党支部选举了新任办公室主任担任党支部书记。

2、基层组织生活质量不高。

巡视反馈问题:组织生活会缺少“批评、较真、红脸”的氛围,存在“老好人”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制定了《委(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明确会前征求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和会上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关键环节的规定动作和纪律要求,形成制度氛围,提升党员干部对“批评、较真、红脸”作用和意义以及“老好人”现象危害的思想认识。二是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各党支部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要求,较高质量地完成了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全体成员都参加了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既带头示范又坐镇督导,主动提醒并立即纠正“老好人”现象。政法处党支部在组织生活会召开前,主动征求了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让“批评、较真、红脸”加入了群众和社会监督的力量。办公室党支部和宗教一处党支部就个别党员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召开了党员大会,公开进行批评教育,使每位党员思想得到了净化,受到了组织教育。

巡视反馈问题:有的支部“三会一课”流于形式,支部活动记录不规范,不严谨。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制度规定。制定了委(局)“三会一课”制度,明确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的任务、组织、程序和要求,对支部活动记录内容和规范作出具体规定。二是开展专项检查整改。机关党委对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及台账、党员干部个人学习计划和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及时指出问题,督促整改。截至目前,所有党支部均完成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支部10项重点任务。下一步,机关党委要每半年检查通报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检查近三年来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有活动无记录的要及时补齐,记录不完整不规范的要及时整改,减少不规范不严谨台账的存量,坚决防止不规范不严谨台账的增量。三是举办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班。拟在今年6月前邀请党务专家开展专题培训,指导各支部书记履职尽责,规范支部活动记录,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增强组织生活活力。

巡视反馈问题:大部分党员未按规定标准足额交纳党费。

整改措施:制定党费缴纳管理制度,明确党费计算办法和使用管理规则。开展党费清查补缴专项工作,召开2次党支部书记会议,连续发出3次通知,以个人承诺、支部审核、机关党委把关的方式开展核算和补缴,并对补缴情况进行公示,截至去年12月底,全体在职党员和退休党员积极主动补齐党费共15.8万元。今后,委(局)将严格落实制度规定,引导党员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履行党员义务,提升党员意识。

(三)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

  巡视反馈问题: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少。

整改措施:一方面,立改立行、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力度。巡视反馈以来,委(局)党组召开了4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明确通过制度落责、清单明责、监督问责,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听取审议了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讨论通过了委(局)党组落实“两个责任”双报告和党组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报告;讨论通过了《委(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和2017年度责任清单;召开专门会议签订了责任状,布置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另一方面,长期坚持、补长短板形成委(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的亮点。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省纪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联系,及时汇报有关情况,按时完成交办任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到有力指导和监督。委(局)党组将不断提高认识、自加压力,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精神,及时分析研究形势和任务,深入推动工作和责任落实,定期听取机关党委汇报,开展述职和评议,坚决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巡视反馈问题:有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主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清单明确责任。委(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规定了党组8项集体责任,党组书记6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6项“一岗双责”,机关党委5项监督责任和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7项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责任人和责任处室等,让职责内容有标可对。二是签订“军令状”认领责任。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增强班子成员把党风廉政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完善工作机制落实责任。明确通过“四个一”工作制度促进“一岗双责”落细落实,即每年至少听取1次分管处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每年对分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1次廉政谈话,每年底向省委和委(局)党组提交1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责述廉报告。四是强化工作考核评议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年度述责述廉、考核考评,强化成果运用,推动班子成员提高履职尽责意识,增进工作成效。

  巡视反馈以来,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听取了分管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就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向党组书记作了汇报,向省委提交了述责述廉报告;结合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分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了廉政谈话;认真履行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组织研究制定、逐条把关审核、积极推动落实整改措施,针对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制定了《委(局)财务管理制度》等4项制度规定,强化源头治理。

巡视反馈问题:纪检工作机制不健全,内设纪检力量薄弱。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工作力量。委(局)党组明确机关党委履行机关及所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明确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做好日常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各党支部以及8名机关作风监督评议员的作用,明确工作职责,加强业务培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做到党内监督无死角。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省纪委及其派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主动邀请纪检组组长和副组长到会指导和监督委(局)2016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下一步,拟在省纪委派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的指导下,于年底前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努力解决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等问题。三是全力支持、保障机关党委发挥监督作用。制定《委(局)信访工作管理办法》,明确机关党委负责受理反映委(局)党员干部问题线索事项,发现问题及时向党组和省纪委派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报告,认真调查处置。在《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委(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委(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干部联系基层群众工作制度》等多个制度中,明确机关党委通过列席党组会议、全程跟踪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报告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意见、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等方式,开展监督执纪。

巡视反馈问题:践行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扎实开展工作研究。正在制定《委(局)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目前梳理了支部书记履职不力、个人行为与党员身份不相符、思想工作作风纪律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等10种情况,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谈话、告诫约谈,要求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作说明。第二、第三和第四种形态,需向省纪委派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会商请示确定后予以明确。二是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巡视反馈以来,委(局)对3名党员开展了提醒、诫勉谈话。三是以细致的日常工作和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作为“四种形态”的有益补充。主动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和作风情况,积极探索党组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进行“家访”以及支部书记对普通党员进行“家访”的工作制度,建立干部作风防错、纠错预警干预机制。各支部召开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会和党员评议工作,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巡视反馈问题:对干部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解决不力。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信访工作。制定了《委(局)信访工作管理办法》,明确职责任务,规范工作流程,强化责任追究,推动规范办理信访事项,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认真解决突出问题。明确了委(局)主要负责人要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分管领导要抓好分管领域的信访工作,重大信访事项要亲自接待、研究、会商、部署、协调相关工作,审核签发结案报告;机关党委要对信访工作情况和台账开展监督检查和情况通报;信访工作办理情况要纳入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二是加强督查工作。确定党组书记李国华同志分管督查工作,办公室主任和相关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已按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分解表,对群众集中反映的问题适时开展督查,对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将组织专门力量予以解决,对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推诿扯皮的党员干部严肃问责,坚决防止不作为现象。

  2、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机制不够完善。

巡视反馈问题:干部选拔任用存在论资排辈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全面梳理干部的年龄、学历、专业、经历等要素,建立数据库,为优化干部结构和处室人员配置提供依据。拓宽机关事业单位进人渠道,在有空编的情况下,通过公开招录,从基层遴选公务员和公开招聘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二是重视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为优秀年轻干部搭平台、压担子。制订完善干部竞争性选拔任用制度,执行青年干部选配专项预审制度,优化委(局)中层干部年龄结构。自2017年起,任用选拔干部时,优先按比例选用年轻优秀干部。三是拓宽视野,在选人用人上进一步解放思想。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和加快培养年轻干部的有关文件要求,注重选拔任用责任担当意识强、开拓创新精神足、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的年轻干部。

巡视反馈问题:干部考察材料撰写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规范干部考察材料撰写工作。认真考察干部,把好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已按照新标准、新要求,规范使用干部考察谈话记录专用纸,规范考察材料撰写格式,认真撰写考察材料。二是加强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培训。自2017年起,每2年组织一次业务培训,提升组织人事干部写作技能和工作水平。

巡视反馈问题:重点岗位干部轮岗力度不够大。

整改措施: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处以上干部进一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掌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标准、条件和要求。进一步落实加强干部交流的要求,结合干部成长规律和工作岗位特点,由人教处定期向党组提交干部轮岗交流建议,抓好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委(局)机关处级干部任职时间5年以上的,科级以下干部在一个处室任职8年以上的,原则上重点列为轮岗交流对象。

巡视反馈问题: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干部选拔的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程序。二是坚持集体讨论决策。坚决杜绝“定调子”现象,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真正把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熟悉业务的干部选到领导岗位上来。三是加强内部监督。机关党委全程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巡视反馈问题: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还显薄弱。

整改措施:一是出台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制定了《委(局)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性党风党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律法规等教育主题,细化学时要求,完善培训档案,实行跟班管理,党员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作为硬指标纳入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二是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丰富的学习活动。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学习上突出系列讲话、党章党规等内容,赴延安开展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培训班,每月组织学习讲座,专门外请专家、先进典型等来委(局)作辅导,组织了9次集体学习和3次专题讨论,举办培训班14次,在全省培训党员干部1100人次,促进党的理论入脑入心入行。三是坚持和创新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的有效做法。今年,委(局)将继续举办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培训班和系列讲座,推动建设学习型党支部,确保党员干部年度集体学习不少于50学时。落实组织选派脱产教育培训、“876”培训等各类干部教育培训制度,通过学习加大年轻干部和后备人才的培养。制作委(局)学习教育专用笔记本。指定专人维护委(局)学习教育微信群,定期发布学习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开展个人自学,不断拓展学习载体,创新学习形式,提高学习实效。修订了《委(局)机关工会工作制度》和《委(局)机关工会会员困难补助慰问办法》,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和帮扶。

巡视反馈问题:部分干部素质能力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要求,精气神不足。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一手抓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的集中性教育,一手抓业务培训,提升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素养。二是加强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从2017年1月起,执行《委(局)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如实记录和备案干部日常表现,对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出勤情况、工作方法、协调沟通能力、遵守纪律情况、工作作风、群众基础等,由直接领导进行量化打分,人事教育处每季度进行统计分析,呈报委(局)领导,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三是激发干事创新的激情。大力营造为实干者点赞、为创新者加油、为勇于担当者担当、为工作暂时落后者鼓劲的浓厚氛围。对思想滑坡、作风懒散、工作懒惰、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在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中群众反映较大、问题突出的党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问题严重的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四是发挥先进模范引领作用。2016年度,我委(局)1名同志被评为省级机关优秀共产党员,7名同志被评为委(局)优秀共产党员,11名同志年底考核被评为优秀,1名同志参加省委驻沭阳县扶贫工作队考核被评为优秀,2名同志参加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考核被评为优秀。下一步,我们将收集整理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的先进事迹,适时进行宣扬,激励大家向先进学习,团结奋进做好我省民族宗教工作。

巡视反馈问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不严,存在漏报或填写不规范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规范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相关规定,增强政治意识。就报告中容易疏忽的环节和情形,做好指导工作,避免误报漏报。从2017年起,对事业单位、省级宗教团体所有处以上干部实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二是强化追责问责和管理监督。加强对处以上干部和拟提拔处级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的教育培训和审核,加大对故意漏报、瞒报等违规现象的处理力度。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开展随机和重点抽查核实。自2017年起,对隐瞒不报的或不如实填报的,不予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

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有差距。

巡视反馈问题:部分领导干部存在民族宗教工作“特殊”思想,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不规范。

整改措施:加强干部教育引导,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开展公务接待自查,杜绝超标现象。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制度》,全面加强公务接待用餐审批、报销管理,规范公务接待。

巡视反馈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扎实,有时仅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

整改措施:一是细化制度规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做好省级机关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精神,修订了委(局)工作意见,确保厅级和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2个月时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坚持带着问题调研,重要调研要完成调研报告,并报办公室备案。二是加快文件流转。明确办公室人员每日检查文件办理情况,重要工作项目须制定工作方案,按期推进。目前,已制定委(局)年度重点工作分解表,“宗教活动场所技防建设”“加强宗教团体建设”等重要工作项目已经制定工作方案。

巡视反馈问题:处室之间沟通协调不够,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措施:完善首问负责制。对涉及多个处室的工作,明确牵头部门,落实处室及工作人员交接要求,杜绝推诿扯皮。已明确处室间协商不一致的问题,提交办公会研究确定具体承办单位。

4、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

巡视反馈问题: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江苏省省级民族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我委与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江苏省省级民族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资金使用、分配拨付、项目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下一步将强化制度执行和监督。会同省财政厅加强项目前期审核、提出年度项目扶持重点,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审核及资金安排程序。对廉政防范风险点进行梳理,实行专项资金申报、审核岗位分离,严防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加强项目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对于未经省财政厅和我委批准,擅自变更或扩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责令当地财政部门予以追回并上缴省财政。二是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完善了民族团结进步、清真网点建设补助费、民族文化发展资金分配管理办法,制定了宗教团体补助经费监督管理办法、寺观教堂维修费使用和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全流程,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巡视反馈问题:经费分配不透明。

整改措施:制定了《委(局)大额资金使用规定》,修订财务管理、差旅费报销等制度,细化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监督各环节。严格执行财务公开制度,在我委(局)门户网站公开专项资金预算规模、管理办法、申报指南、资金分配和使用等情况。强化外部监督,委(局)2016年结算和2017年预算正接受省财政厅审核。

巡视反馈问题:民族专项经费、宗教团体补助经费以及寺观教堂维修专项经费等划拨使用缺少监管。

整改措施:适时联合省财政厅,对执行《江苏省省级民族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建立新管理模式,加强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合同管理与审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完成《宗教团体补助经费监督管理办法》和《寺观教堂维修费管理和使用办法》,对经费申请、审批、监督等多个环节进行规范,明确将联合省财政厅每年开展经费使用情况检查,必要时开展专项审计。

巡视反馈问题:宗教固定场所的设立审批以及基建等环节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第三次全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将于2017年下半年在全省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活动,计划在所有设区市随机抽取二本卷宗参评,着重审查行政许可程序是否规范、材料是否真实、核查是否有效,确保行政许可得到有效监督。二是督促各市规范宗教固定处所的审批流程。赴相关市进行实地调研,依法合理地设计审批流程,对各市在网上公开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社会信用代码网上赋码工作。正在起草通知,近期可下发各地,通过赋码工作,加强全省宗教活动场所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全省宗教活动场所信息数据库,同时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新证换发工作。四是指导市局开展新建项目财务审计。指导市局委托专业机构对固定场所的基建项目适时开展财务审计,把牢资金使用关。

巡视反馈问题:对直属单位财务监管不力,长期未进行财务检查和审计。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财务检查和审计工作。委(局)办公室每两年对直属单位财务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审计。2016年底已委托苏港会计师事务所对研究中心财务进行审计。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制定民族宗教研究中心财务制度,将研究中心财务收归委(局)统一管理,严格报销审批手续,大额支出须经委(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三、深化巡视整改成果,以强烈的使命担当推动我省民族宗教工作迈上新台阶

省委巡视意见反馈后,委(局)党组立行立改、建章立制、狠抓落实,经过2个月的努力,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省委、省政府和巡视工作的要求,以及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巡视整改为新的起点,久久为功,锲而不舍,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动我省民族宗教工作进一步创新发展。

一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时刻牢记政治使命,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意识,规范组织生活,强化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聚焦关键少数,挺纪律、立规矩、明责任、传压力;聚焦廉政风险,定制度、抓执行、强监督、严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加强党内监督,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完善委(局)纪检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党组全面监督、机关党委职能监督、党支部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注重干部教育管理,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树立全省民族宗教系统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扎实、敢于担当、勤政务民、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二是坚决完成巡视整改任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摒弃“闯关”“过关”思想,把整改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既扎扎实实解决眼前问题,将整改后续工作进行到底,又注重依靠制度管好长远,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抓好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对中长期整改任务,对照责任清单抓好督办,杜绝虎头蛇尾、急于收场。对新制定修订的制度,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动态监控评价,确保执行效果。同时,要针对巡视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进行再检视、再整改、再提高,深入查找和积极化解制约工作长远发展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增强委(局)党组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把借力巡视监督推动改革发展的外部压力,内化为加强自身建设继续前行的原生动力。

三是发扬巡视整改的精神,全力推动事业发展。委(局)党组在打好巡视整改工作攻坚战中,坚决对标看齐,坚决肃纪清风,发扬了我们党的优良作风,积累了好的经验,锻炼了一支队伍,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的部署,团结带领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党员干部队伍,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高度,从国家安全、祖国统一、社会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工作全局中的重要性,以更强烈的责任、更务实的举措、更扎实的作风、更奋进的状态,努力破解民族宗教工作中难点问题,加强和改进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不断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水平,确保党的民族和宗教理论政策得到全面准确贯彻,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着力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依法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着力引导民族宗教界围绕“两聚一高”目标,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积极贡献,以民族宗教新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江苏省民委(省宗教局)机关党委 电话:025-83580562;邮政信箱: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283号10号楼江苏省民委(省宗教局)机关党委;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江苏省民委(省宗教局)党组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