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打破“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终身制

25.08.2015  12:09

  新华报业网讯 近日,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出台《江苏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办法》,明确打破“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荣誉终身制。

  《办法》规定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省民政厅是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的主管部门。各级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行政、民政部门共同做好对本辖区内全国及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日常动态管理,具体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实施。主管部门将每2年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对已命名的全国及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实地复核抽查。《办法》对全国及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依法自治、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营造村(居)法治氛围、坚持法德并举等四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村(居)委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四民主两公开”制度执行问题、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民间纠纷处理不当、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等9种应当限期整改或撤销荣誉称号的情形,打破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终身制”,保证动态管理进出渠道规范、顺畅。《办法》还要求各级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开本辖区管辖范围内的全国及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和主管部门的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及通信地址,接收社会监督。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了我省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完善了荣誉称号“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促进创建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断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创建质量和水平,为推动法治江苏建设夯实基础。(记者施为飞)

原标题: 江苏打破“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终身制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