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将提高到1500元

20.08.2015  12:19

  根据目标,到2020年,城镇新增就业6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扶持成功自主创业60万人,带动就业300万人以上;创建以“互联网+”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空间为一体的全新创业载体;技能人才和高级技能人才资源总量分别达1200万人和380万人。

  江苏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其中,对到苏北指定的县以下(不含县政府驻地)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3年以上(含3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按有关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见习单位,按每留用1人补贴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见习补贴。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从2016年起提高到每人1500元。

   高校人员创业可保留人事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首次成功创业并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创业主体,可以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对于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昨天,省政府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江苏将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并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从2016年起提高到每人1500元。(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