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热点高中“指标生”政策实施十年 比例已提升至70%

26.06.2015  03:55

  中国江苏网6月25日讯(记者王千榕)将热点公办普通高中部分招生计划,根据初中毕业生人数、办学水平等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生”政策,在全省范围内已经实施了整整10年,今年开始进入第11个年头。记者在今天下午省教育厅召开的“指标生”政策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指标生”政策作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既为所有初中学校的学生有机会考上优质高中开辟了“绿色通道”,又提高了初中学校的办学积极性、办学质量和水平,对缓解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中考中招改革和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拓宽“绿色通道” “指标生”比例从50%提高到70%

  2005年,我省出台了《关于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将热点公办普通高中50%以上的招生计划,根据初中生毕业生数、办学水平等情况,按比例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高中招生名额全部分配到初中学校”。2008年,省教育厅要求“自当年起,各地必须严格执行热点高中指标生分配制度,确保分配比例不低于50%”。2010年,我省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示范区建设,提出热点高中招生名额的分配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二的建设要求。2012年,在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中进一步明确提出“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的比例”的要求后,省政府出台了相关文件,明确提出“严格落实四星级普通高中70%以上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所有初中的规定”。10年来,我省热点高中招生计划中“指标生”的比重总体上从50%提高到70%,在一些优质高中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还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上浮了比例。

  强化政策引领初中择校生不能“入围”热点高中“指标生

  由于办学历史、政策导向等各种因素的作用,不少地区在义务教育阶段形成了一些热点学校。特别是部分热点初中,成为优质高中的生源“大户”,也自然成为小升初时学生及其家长追逐的对象,由此引发的“择校热”导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展不平衡,影响了教育公平以及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满意度。

  为了更好地发挥“指标生”政策的引领作用,2012年,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自2012年起,所有公办初中招收的择校生毕业时不再纳入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范围”。从而在制度设计层面为择校热“降温”。

  实行阳光操作确保“指标生”政策实施过程公平、合理

  我省中考招生工作是由各省辖市负责组织实施的,热点高中“指标生”分配主要由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热点高中招生人数和初中毕业生数量来确定的。尽管各地具体实施办法不尽相同,但大同小异,主要还是依据各初中校毕业生数和办学水平等按一定比例合理分配热点高中统招生指标数,并将中考成绩作为指标生录取的重要标准。各地在实施“指标生”政策的过程中,均能做到科学划定“指标生”比例,提前公示“指标生”招生办法,合理分配“指标生”计划,严格执行“指标生”的招生标准和程序,加强“指标生”实施的监督与管理。各地还陆续对“指标生”的学籍和就学年限作出具体规定,并借助电子学籍管理系统等技术手段进行资格审查,以确保阳光招生,公平公正。

原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