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修订母婴保健法 女性多的单位应设哺乳室

16.01.2015  14:40

龙虎网讯 昨天,《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提交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其中,关于“婚前体检”相关条款仍存在较大争议。金陵晚报记者注意到,此次草案中保留“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到经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医学检查”条款,不过在审议过程中,也有委员提出建议将草案规定“应当”修改为“鼓励”。

草案明确

婚前双方应当体检

2014年9月,《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修订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草案明确提出“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到经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医学检查”。这也是2003年强制婚检取消后,江苏省以立法形式重提“婚检”。昨天,该草案再次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金陵晚报记者注意到,这次的草案中保留了“婚前双方应当体检”等相关条款。

草案提出,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到经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婚前医学检查必要性的宣传。

有委员提议

修改为“鼓励

婚前双方体检,审议过程中存在不同声音。部分委员认为,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对于优生优育、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发展十分必要,但是修订草案中规定“应当”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在实践中不具有约束力,起不到强制作用,因此建议将“应当”修改为“鼓励”,起到一种倡导性作用。

对此,江苏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克希在审议结果报告中指出,在调研中有的部门和单位提出,目前结婚登记不查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的做法,导致婚检率下降,造成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建议规定强制婚检。还有公民来信,要求规定强制婚检。“母婴保健法对进行婚前医学检查作了义务性规定,以不改为宜。

单位为女职工

设立哺乳室

近年来,提倡母乳喂养的呼声很高,不少商场纷纷采取人性化措施,设置母婴室,以博取女性消费者的认同。南京金鹰天地、德基二期、宜家等商场都设有母婴室。不过,单位中设立哺乳室的仍在少数。金陵晚报记者注意到,草案专门针对“母婴室”提出新规。草案中提出,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设立哺乳室。机场、火车站、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母婴室,并配备相应的设施,为妇女哺乳提供便利条件。

同时,城市低保适龄妇女还将可享受免费“两癌”检查。草案提出,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免费为农村和城市低保适龄妇女进行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同时,医疗、保健机构还拟将免费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筛查服务。□金陵晚报记者 钱奕羽

来源: 金陵晚报   编辑:孙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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