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母亲的仪征年轻男子被判处死刑 缓期两年执行

16.03.2017  03:32
杀害母亲的仪征年轻男子被判处死刑 缓期两年执行 - 新浪江苏
图为被警方抓获的李某某。资料图片 - 新浪江苏
来源: n.sinaimg.cn

  扬子晚报网3月14日讯(记者 陈咏)2016年7月,仪征陈集镇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杀母案。25岁的李某某残忍杀死亲生母亲后,还企图加害继父。今天,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仪征开庭宣判该案。最终被告人李某某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今年26岁的李某某家住仪征陈集,10岁时父亲去世,母亲王某含辛茹苦将儿子养大。李某某大学没有读完,在外工作期间,染上了恶习。据法庭了解,从2016年4月开始,李某某不再工作,几乎每天在自己租住的房子里上网。期间,母亲前前后后给了他3万多元,基本上都被他用于购买相当于赌博性质的彩票。

  2016年7月12日晚,李某某和母亲发生争执。争执中,母亲表示要报警让警察教训李某某,并阻止他离开家。母亲的行为让李某某动了杀机,将母亲用乱刀捅死。杀害母亲后,为了掩盖罪行,李某某连夜将母亲的尸体转移、掩埋在了家附近的小树林里。第二天晚上,他谎称母亲在家生病,将继父从扬州骗回家准备行凶,好在继父识破骗局,及时报警逃脱险境,后警方将李某某抓捕归案。

图为被警方抓获的李某某。资料图片

  今天,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仪征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因为经济拮据盗用其母钱款被发现,为阻止其母报警,采用锐器划刺、割喉等手段致其母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且多方亲属表示谅解和请求从宽处理。法庭一审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李某某限制减刑,作案凶器予以没收。对此,被告人李某某当庭未提起上诉,服从法院判决。

“十三五”期间 中央财政实施2000多个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强化湿地管理顶层设计,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01处,安排中央财政投入98.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