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环卫职工段海莲当选徐州市“十佳文明职工”

27.05.2015  11:58

 

5月20日,环卫职工段海莲被市总工会评为“十佳文明职工”称号,鲜亮的五一劳动奖章和奖状让段海莲脸上再次露出笑容。

她能在众多候选人中脱颖而出,与她辛勤的付出是分不开的,她1984年选择环卫清扫岗位,一干就是31个春秋,在工作中无怨无悔,早出晚归,风雨无阻。她工作中勇于创新,和同事一起想办法,用塑料包软绳和扫帚绑扎而成新型扫帚,能干净彻底的扫除尘土,并很快在清扫一线全面推行,为单位节约了资金。

她多年默默无闻工作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单位领导的肯定,先后被评为县先进个人、县“三八”红旗手、徐州市第二届服务标兵、市先进个人和丰县“十佳文明职工”,连续5年被评为县优秀工作者。(丰县城管局 王敬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