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坐牢20年翻案:对冤案制造者追究到底
无罪释放后,杨明和母亲到贵阳亲戚家暂住。新京报记者范春旭摄
入狱前的杨明,还是个腰板挺直的小伙子。
杨明扶着83岁的母亲周德英在地上坐好,双膝跪地磕了三个响头。这是服刑整整20年的杨明,走出贵州省铜仁监狱后做的第一件事情。
8月11日早上9点多,贵州省高院在铜仁监狱宣判,20年前一审法院判决杨明故意杀人的事实及理由均不能成立。判决杨明无罪。等在监狱外的杨家四代20多口人,一阵欢呼。
他扔掉了监狱里的被褥和衣物。带出来的是最近半年写的申诉材料,装了两编织袋,一份不落。
他衣袋里装着和家人的照片。在监狱里,天气好时,他就把照片拿出来晒晒,因为潮湿的侵袭,还是让照片因发霉而斑驳。
照片都拍摄在20年前。那时候,他是个腰板挺直的小伙子,头发浓密,齐刘海,两侧的头发有些长,盖住了耳廓,带着书生气。现在的他已经是一个老年人模样。皮肤粗糙黝黑,头发花白。
出来后的第四天,他就51岁了。
回家
进家门前先迈火盆
他还不习惯家里的舒软的床垫,“太舒服了,就像和后背不贴合一样。”20年,他睡惯了木板和水泥地。
为了迎接杨明回家,家人做了一番准备。被褥换成了绣着龙凤的大红色,临街的一楼门脸贴起了红纸黑字的宽大对子。他们还特意借来一辆红色轿车去铜仁监狱接他。
杨明在宾馆洗了澡,换上家人带来的红色T恤。他与母亲还有女儿,坐在车队打头的红色轿车里。他始终握着母亲和女儿的手。
家让他感到陌生了。以前繁华的天柱县南门路已是一条老街,20年前,他家那座颇有些鹤立鸡群的四层小楼,在不断崛起的高楼中,显得陈旧破败。
走进家门前,他迈过一个火盆,寓意20年的牢狱生活彻底留在身后。
突然的改变让他感到很疲惫。连着几天,一到七八点,他就上床睡觉了。他还不习惯家里的舒软的床垫,“太舒服了,就像和后背不贴合一样。”20年,他睡惯了木板和水泥地。
他背有些驼,走路时很少抬头。有人打招呼时,他赶紧点头哈腰,却不太去直视对方的眼睛。他的眼神中始终有种不敢放松的警惕。
每隔十几分钟,他都会从裤兜里掏出手绢,擦去嘴角流出的口水。他说这是当年被刑讯逼供后留下的毛病。
他原以为自己不会哭。可出来后,发现根本做不到。就像有个开关控制眼泪一样,说到在监狱的苦闷和绝望,开关自动打开了。
8月15日,他51岁的生日,他没让家人买蛋糕,“没那个心情。”街坊们纷纷道贺,他却还是高兴不起来。
他想像20年前一样,可他清楚,命运不能复返。
案发
被锁定为唯一嫌疑人
专案组推理,杨明犯罪的动机是情杀为主,但也不排除财杀。
一切缘自20年前的一起命案。
那个时候,他曾经有着不错的生活。他毕业于贵州省机械工业学校,不到30岁当上了天柱县火电厂的车间主任,中上等收入。家里很早就盖起四层小楼,1995年前,这在当地还不多见。
1994年底,他在自家一楼开了间卡拉OK。卡拉OK厅不大,20多平米,他和小他7岁的妹妹杨孟贞一起看店。这是天柱县的第二家卡拉OK厅。当时用的是磁带,唱完了,要用铅笔把带子卷回去。每天下午六七点钟营业,一直到后半夜一两点钟打烊,一天能收入百八十块。
对杨明来说,当时生活中唯一不足的可能是感情生活。大约1993年,杨明的妻子离家出走再也未归,留下3岁的女儿。
1995年1月,杨明和当地人杨雪梅确立了恋爱关系。
命运的转换在一个多月后到来。
杨明清晰记得,1995年2月18日,他出门给妹妹修手表,看到屋后的荷花塘围了许多人,从远处能看到相机不停拍照的闪光。人们说是发现了一具尸体,“当时人太多,我就没再围观。”
尸体发现后的第二天,凤城镇派出所警员找到他,问了些他和当地一名女子王家凤的情况。
杨明说,当时他还没把这次问讯和发现尸体联系在一起。他和王家凤曾有过来往,但没有发展为男女朋友。他曾向王家凤借了1600块钱,还托过她从广东带卡拉OK的磁带。街坊们的议论,让杨明知道,死者正是王家凤。尸检显示王是被他人卡脖子窒息死亡。
没有征兆的,关于杨明杀死王家凤的传言开始散播,一位街坊回忆,有人和杨明半开玩笑,“都说你杀了王家凤。”杨明就呵呵一笑。
发现王家凤尸体一个多月后,3月28日下午7点多,警察再次来到杨家,带走了他和妹妹杨孟贞。杨孟贞记得当时卡拉OK刚营业不到一个小时,收入了40块钱。
晚上大约十点多,杨孟贞的问讯结束,在公安局门口等杨明时,一名刑警告诉她:“不用等了,你哥暂时回不去了。”
杨明回忆,对他的审讯持续了一个多星期。每两三个小时提审一次,不分昼夜。
他记忆中的审讯的情形通常是,他跪在地上,五花大绑,双手背在身后。刑侦警察的圆头皮鞋,踢在他的前胸后背。
根据案卷材料中的警方问讯笔录,在审问杨明之前,警方从王家凤父母处了解到,女儿生前与杨明要好。1994年12月21日晚上11点多,女儿从家里出门说是去找杨明,此后就失踪了。警方还发现了王家凤生前的一本日记,记录了她和杨明从热恋到感情破裂。
杨明并不认同曾和王家凤有过恋人关系。但他在向警方供述时,承认和王发生过几次关系,是在朋友家里。
案卷材料中,由天柱县公安局刑事侦查队出具的《关于2.18荷花塘女尸案的破案报告》中提及,天柱县公安局刑事侦查队根据王家凤家人和这本日记提供的线索进一步侦查,发现杨明屋后的厕所距抛尸点仅21.94米。而杨家厕所后门的一根木棒上有荷花塘泥土。杨明的疑点在上升。警方也由此锁定杨明是唯一的嫌疑人。专案组推理,杨明犯罪的动机是情杀为主,但也不排除财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