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今年已化解非正常死亡纠纷14起

22.08.2016  13:34

今年以来,金湖县调处中心充分发挥实战化功能,直接或参与调处非正常死亡纠纷共14起,涉及非正常死亡人数17人。其中医患4起、交通事故4起、酒后意外死亡2起、自杀死亡2起、安全1起(死亡4人)、特殊场所疾病死亡1起,协议金额共计523万元。

一是思想上一刻不松懈。高度重视非正常死亡、突发事件、医患等纠纷的调解,从纠纷发生到调结,紧绷思想之弦,严防矛盾激化、事态扩大,不到“案结事了”不罢休。

二是行动上一点不迟缓。不论白天黑夜、工作日还是节假日,无论是在当地、还是事发外地,一旦发生矛盾纠纷,第一时间介入,宁快三分,不慢一拍,做到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责任、不畏惧困难,以实际行动立足维稳第一线。

三是工作上一丝不马虎。规范调解程序,以“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晰,严谨把关调解协议,用好调解专用帐户,确保协议履行不拖泥带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