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家锻炼死亡 医院写错病历遭保险公司拒赔

29.04.2016  11:14

  常州的市民夏先生在家锻炼时意外死亡,但是保险公司却以病历上记载夏先生有高血压拒赔。经过法律援助律师长达近两年的奔走,夏先生的家属终于在不久前拿到了10万元的保险赔偿款。

  2014年5月8日清晨,常州市民夏某起床后在家锻炼时突然失去知觉、倒地昏迷,其家属立即将其送往常州某医院抢救,但为时已晚,夏某最终因脑出血死亡。夏某生前系常州某公司员工,公司为夏某投有10万元的人身保险,但事后其妻子和母亲作为法定继承人去保险公司理赔时遭拒,理由是医院出具的夏某医疗资料中显示夏某系投保前患有高血压,有7-8年的病史,夏某系高血压导致的突发性脑出血死亡,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夏某妻子多次向医院和保险公司质询,但医院和保险公司相互推卸责任,一直不予解决问题。到了当年10月9日,夏某妻子来到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了解到夏某系家中顶梁柱,其妻子无业,其母亲因年老体弱常年服药治疗,现在夏某突然因病去世,导致全家陷入经济困境,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决定开辟绿色通道,当日完成案件的审查、受理、指派工作。

  法援律师接受指派后,立即着手收集案件证据材料。随着调查的深入,法援律师发现此案有一定的难度和风险,特别是在无法证明医院方出具的病历记载错误的情况下贸然起诉保险公司,不但会增加受援人的诉讼成本,并且有败诉的风险。法援律师仔细研究门诊病历,上面记载夏某因“突发意识丧失,肢体无力3小时”被送入医院治疗,入院被诊断为:中风病。门诊病历中并没有记载夏某有7-8年高血压病史。之后法援律师又到医院查询内档,发现夏某有7-8年高血压病史是主治医生在住院病历中记载的病人家属所述,不对外公开,但该资料被保险公司获知并作为拒赔的依据。法援律师再次询问夏某家属,并做了详细的谈话笔录。夏某家属反映送医时无人向医生反映夏某有7-8年高血压病史。经与夏某主治医生多次沟通后,主治医生最终承认是笔误,系由于病人来时情况紧急,人多嘴杂,导致医生误判,夏某有7-8年高血压病史的说法无确切依据,并出具了相关证明。

  医院出于各种顾虑不愿意加盖公章,但保险公司要求必须医院出具病历修改说明方可理赔,一场诉讼难以避免。在征得受援人同意后,法援律师代写诉状将医院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医院出具夏某真实的医疗资料,对不符合事实真相的关于“夏某有7-8年高血压既往病史”的表述予以更正,该诉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去年12月15日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判决医院修改删除病历中不正确的记载。

  在拿到法院判决书后,法援律师又多次与医院和保险公司进行沟通,讲述夏某身亡后其家庭困境,希望两单位尊重事实和法院判决,减少诉累,积极赔偿。经过三轮调解,今年3月底,保险公司进行了理赔。在拿到10万元的保险赔偿时,夏某母亲热泪盈眶,连声感谢法律援助维护了她们的合法权益。 (通讯员马剑记者马奔)

编辑: 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