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警方正式启动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工作

14.10.2016  19:46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为深入推进诚信扬州建设,加强交通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提高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素质,维护扬城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扬州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于今年6月2日印发了《扬州市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并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工作,旨在对驾驶人进行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对失信人员在招录应聘、银行信贷、保险费率等方面实施联动惩戒。此项工作不仅是促使驾驶人养成文明规范行车意识的必然要求,还是提升我市全国文明城市长效建设水平的客观需要,更是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际行动。

  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市局交警支队会同市信用办多次召开相关职能部门会议,反复征求部门意见,决定于10月20日,由交警支队通过“江苏省文明交通信用管理系统”对文明交通失信数据进行归集,并按照相关流程进行数据转递和应用。10月10日上午,该市文明办、市信用办和市局交警支队联合召开诚信“红黑榜”第八次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开展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工作的准备情况,以及文明交通失信行为的适用对象、失信等级认定、失信信息应用惩戒、失信信息查询、异议申请和失信修复情形等具体规定,宣布了该市正式启动文明交通信用失信数据归集的日期,并通过媒体号召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从我做起,诚实守信,遵规守法,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市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市级各类媒体记者和部分省级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扬州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