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现一泓碧水还须倍加努力

19.05.2015  10:59

  全省2014年城市河道整治达标仅七成

  欲现一泓碧水还须倍加努力

  

  新华报业网讯 昨天,省环保厅通报全省去年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情况。2014年度,全省河道整治评估数共213条,其中148条河道达到评估标准要求,占整治河道数的69.5%。而省会南京达标率仅六成,要完成国家要求的“2017年城市河道基本消除黑臭”还有极大压力。

  公众满意率高达92.21%

  作为省委省政府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我省从2013年开始实施城市河道整治计划,计划用3年时间,每年整治100条河流,基本消除城市河道黑臭现象。

  根据省环保厅公布的民意调查数据,2014年度,公众对河道环境状况表示满意的比例为92.21%,远高于2013年度68.4%的满意率。“本次评估调查样本数为上年度调查样本数的3倍,满意率提高的原因,与河道整治成效逐年提高有关。”省环保厅流域处副处长黄卫告诉记者。

  据悉,过去两年,全省共整治城市河道283条,其中,218条达到评估标准,达标率为77%。经过整治的城市河道水质有较为明显的改善。两年来,全省累计整治城市河道长度超过890公里,投入整治资金超过10亿元。

  从地区来看,2014年度计划中,泰州、徐州、扬州河道达标率较高;苏南地区南京河道达标率较低。记者发现,在去年全省河道整治成绩单中获评第一的“优等生”苏州,今年竟有15条河道整治未达标。对此,黄卫向记者解释说:“总体来看,苏南尤其是苏州的河道治理工作依然是全省做得最好的,但是苏州在2013年度已基本完成城市河道治理,这次治理的多是城郊或郊区河道,治理难度更大。

  省环保厅相关人士还表示,去年以来,各地对河道整治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均将城市河道整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全面组织建立城市河道“河长制”,由地方政府负责同志担任“河长”,强化环境责任落实和考核。盐城市更是在“河长制”基础上,对城市河道实行“警长制”,发挥公安部门职能优势,强化河道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