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尚超市海蜇竟有两个生产日期 法院介入"退一赔十"

04.09.2015  15:35

  中国江苏网9月4日讯:今年2月份,消费者张中利在欧尚超市永宁店买了38瓶海蛰,发现产品竟然有两个生产日期,于是起诉超市,然而就在第一次庭审开始前,原被告双方竟在法院里厮打起来。本栏目曾就此进行过报道。那么,事情过去了这么长时间,诉讼进展如何呢?来看新闻追踪。

  据张中利说,今年2月12号,他在欧尚超市永宁店,花了4524元购买了三款罐装海蜇,共38瓶,保质期12个月。结完账后发现,每瓶海蜇竟然都有两个生产日期,其中黑字显示是2015年1月3日,可在这黑字底下,还有一个钢印刻着2014年1月3日。张中利认为,超市或者厂家私自更改了生产日期,以延长12个月的保质期。张中利说:“他们把上面的钢印日期本来也有墨迹的,他们把它擦掉了,但是擦掉之后,钢印打不平的,有凹凸的痕迹,他摸不平的,给人看还是很清晰的,2014年1月3日,上面清清楚楚,后面的日期是他后来打的,2015年1月。你看打的都很不正规,看不出来,给人感觉像2013年一样。

  张中利认为,这批商品在他购买时,已经过期一个多月,于是要求超市退货,并且以一赔十。

  而超市方怀疑这38瓶海蜇不一定是他们的,因此不愿赔偿。欧尚超市永宁店生鲜食品处经理周乔盛说:“可能就是他们在我们这边实际购买的金额没有这么多,或者购买了我们的商品本身没有质量问题,而他在购买以后,在这里面做过一些手脚或者做过一些更改。

  张中利后以欧尚超市销售不合格产品为由,将对方告到了天宁区人民法院,向超市索赔近5万元。超市则认为,张中利并非普通消费者,而是“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索赔动机不纯。于是在4月27号,在法院准备开庭审理案件前,张中利等与海蜇产品供应商竟在法院里打起来。消费者张中利说:“突然有一个人冲过来了,一下子抓住我朋友脖子了。后来有一个人跳起来,一脚就踹我背上。”欧尚超市永宁店生鲜食品处经理周乔盛说:“对方两个职业打假人气势也非常凶,我方的人也不甘示弱,进而有很强的冲突。

  这起冲突所幸被法警制止。

  后来,这起案件进行了两次庭审,但是被告欧尚超市都没有出庭参加诉讼。原告张中利认为,欧尚超市永宁店销售的食品保质期经过篡改,并且过了保质期。被告作为一家大型跨国食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制度,现被告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导致他购买了违法产品。

  前不久(8/29),法庭审理查明,欧尚超市永宁店销售的产品标签上分别有两个不同生产日期,生产日期进行了篡改,商品已经过了12个保质期,被告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系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应当被认定为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当庭参加诉讼,视为对抗辩权的放弃,最终判决:被告常州欧尚超市有限公司退一赔十,赔偿张中利4.9万余元。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