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横山草堂遭偷拆 无锡破获破坏市保文物案

27.11.2014  20:42


拆除前的横山草堂旧址

  新华报业网讯 无锡市27日就市级文保单位横山草堂遭偷拆一事发布新闻,犯罪嫌疑人创天公司法人庄某和挖掘机手胡某被刑事拘留,一名苏州文物贩子在逃,所涉文物的主要部构件及相关材料已被追回。

  横山草堂位于无锡市滨湖区,由明代文学家萧涵始建于景泰年间,原位于雪浪山下,清代搬迁至烧香浜,2003年被认定为无锡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时尚存七进,共达1350平方米,目前位于万达旅游城已经围挡起来的建设工地内。

萧氏后人站在被拆毁的横山草堂前

  无锡市委宣传部昨天发布的信息显示,10月22日雪浪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横山草堂被偷拆,警方介入调查现已查明:创天公司负责平整烧香浜地块土地,犯罪嫌疑人庄某和胡某均在该公司工作。10月中旬,胡某向庄某提议,将横山草堂推平,卖木头分钱,庄某同意后,胡某联系了苏州收木头的朱某(在逃)。10月17日至19日,朱某带人采用人工拆卸、挖机推墙的方式将草堂拆解,取走砖木。事后胡某和庄某摊分了一万余元的赃款。

  据记者了解,横山草堂因位于正在建设中的万达文化旅游城工地内,无锡市政府此前特地向省政府打报告,建议将横山草堂迁到雪浪公园入口处异地保护,省政府于今年3月批准了这一方案,要求采用原形制、原工艺和原材料,展示原有建筑格局和形体风貌,滨湖区找到了苏州蒯祥古建公司进行了测绘并已经制定了迁移方案,但万事俱备只等开工的时候,这处文保单位却被人偷偷拆毁了。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制定修复方案,不久横山草堂将在雪浪山下重建。

  此案还触及到文物保护的一个“痛点”。《刑法》中有故意损毁文物罪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但这两项罪名保护的都是国家级和省级文保单位,而市县级文保单位遭破坏,只能由文物部门处以最高50万元的行政处罚,即故意破坏市、县级文保单位目前尚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横山草堂是市级文保单位,庄某和胡某涉嫌的是损毁公私财物罪而非破坏文物罪。对此,有专家认为,起刑点太高无法形成有效约束,建议人大出台新的司法解释,降低破坏文物的起刑点,对故意破坏文物保护单位者,包括市县级,都应该追求刑事责任;同时,文物部门或产权人可以提出民事索赔,要求违法者赔偿破坏文物造成的损失并恢复文物原貌。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马薇 王宏伟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