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333”模式扎实推进诉调对接

02.12.2016  01:37

近年来,泰州市姜堰区司法局扎实推进诉调对接工作,通过搭建对接平台、规范运作机制、强化工作保障,为辖区化解纠纷、维护稳定、案结事了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是开设“3”级平台,畅通便民渠道。从区、镇、村三级层面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全覆盖诉调对接平台。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设立诉调对接窗口,联合区法院建立诉调对接工作办公室,并以退休法官高华金名字设立“高华金人民调解工作室”。依托各镇(街)司法所建立巡回法庭,依托各村(社区)调解组织建立诉讼联系点,全面搭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缓冲区”。

二是健全“3”个机制,确保规范运作。建立对接机制,联合区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讼外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实施细则》《关于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方案》,对“诉调对接”案件的范围、受理委托以及实施调解等多个环节进行明确,并坚持严格执行。建立协调机制,与区法院制定联席例会制度、调解指导制度、协助和预防化解纠纷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等,定期交流经验、通报情况、交换信息、研讨对策,全面提高调解质量。建立人民调解员陪审制度,出台《姜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人民法院(基层法庭)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诉前调解、审前调解、审中调解、执行调解的“全程调解模式”,实施调解未成引导诉讼以及调后跟踪回访的“后续保障”,落实程序对接、信息对接、场所对接、效力对接、执行互动的“四对接一互动机制”,最大限度畅通当事人及时、有效化解纠纷的通道。

三是实现“3”个保障,推动纠纷化解。夯实人员保障,打造一支法律素养过硬、调解技能娴熟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常态化“千人听案评案活动”,拔高人民调解员在调解技能、法律法规、证据收集、文书制作等方面的素养。强化业务保障,将法院内部的诉调手段结合与“大调解”体系内的诉调手段结合并重,强化诉调对接中的法官主导作用,探索与调解组织及相关单位的共建共进模式。凸显社会保障,吸收相关专业知识领域的法官、专家以及不同行业的社会志愿者等50余名加入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并根据调解需要及个人专长处置涉及医患、物业、交通事故等专业行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2016年消费维权纠纷诉调对接成功化解全省首例网络购买假皇竹草苗纠纷,“高华金人民调解工作室”的高华金入选“姜堰好人”,被群众热赞为“布衣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