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渗水引发的邻里纠纷

03.02.2016  18:28

  中国江苏网2月3日讯(通讯员 鲁延 记者米格)远亲不如近邻,提倡的是一种互帮互助的和谐邻里关系。邻居间也有闹矛盾的时候,在洪泽就发生了一件楼上卫生间渗水到楼下,损害楼下邻居屋顶及其装饰事,楼下邻居不得已将楼上邻居告到了法院。近日,洪泽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消除危险纠纷案。

  原告小杨诉称:原被告同住洪泽县某小区,系上下楼邻居。2012年开始,小李家从顶棚向下漏水,现已渗透到客厅,多次找小李协商要求维修,未果,经物业公司调解仍无果,请求法院判令小杨对卫生间顶棚渗漏进行维修、客厅损坏部分进行装修。

  被告小李辩称:房屋漏水从2008年就开始出现,该幢房屋每家的卫生间都有漏水现象,系开发商的房屋质量问题,且一直在维权。

  法院审理认为,小李所居住的601室房屋卫生间发生渗漏,造成了楼下小杨房屋的损坏,属于侵权,故小杨要求被告小李对其卫生间顶棚渗漏进行维修,对家客厅损坏部分进行装修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据此,法院判令小李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一个月内履行上述义务。

  法官提醒:在城市里,高楼大厦让更多的人成为了邻居,小区绿化、楼体外墙、楼道、走廊等都成为了大家共有共用的,按照方便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处理好邻里关系。如由于在房屋装修过程中擅自改造、施工不合格等因素对他人权益造成侵害的,应及时沟通,主动消除危险,能补救的及时补救,不能补救的折价赔偿,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矛盾。同时,如漏水问题属于商品房质量问题,应收集相关证据,可在承担相应责任后另行向开发商主张权利。

编辑: 周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