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检活动] 保护未成年人江苏检察官在行动
新沂:检察官真心帮教 迷途少年步入军营
“赵检察官您好,我是小葛,感谢您的鼓励和帮助,圆了我绿色军营的梦想,让我有机会成为一名真正的军人,在刚刚结束的连队评选活动中,我被评为先进个人,这离不开您的谆谆教诲。”这是日前新沂市检察院未检科的检察官收到的一条来自绿色军营的感谢短信,字里行间充满了感激之情。
原来,2013年11月25日晚,17岁的小葛因参与聚众斗殴帮助同伴殴打他人,致被害人鼻骨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新沂检察院未检科的检察官们审查案件时发现,小葛积极参加聚众斗殴,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符合起诉条件,可能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
经实地调查走访、客观评估,结合小葛在校期间表现较好,系初犯、偶犯,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谅解,确有悔罪表现。2014年2月20日,新沂检察院对小葛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
“我们的使命就是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让这些迷途少年走回正轨。”新沂检察院未检科科长吴浩说。
为了能够打开涉罪未成年人的心门,切实走进他们的内心,达到重塑其品格的目的,新沂检察院通过开辟军营教育基地、拓宽社会观护尺度、组织周末辅导站等措施,全力教育、感化、挽救这些失足的孩子。
小葛参加了3次新沂检察院组织的涉罪未成年人军营教育,在那里,小葛和伙伴们在检察官和部队军事训练辅导员的带领下一起唱响军歌、规范队列、整理内务、聆听战斗故事和革命先驱英勇事迹。
看着孩子们倾听军事训练辅导员的讲解和穿着迷彩服昂首挺胸齐步走的认真样子,让检察官对这个基地和系列帮教措施的教育效果充满信心。
近年来,新沂检察院的“孩子们”喜事不断:小伟、小硕分别考取了自己理想的大学,小段在一家汽修厂做起了学徒,小杰被南京一家服装公司录用开始了崭新的生活。
“踢正步,站军姿,虽然很热、很累,但我们穿上了迷彩服,好像有股使不完的劲,我真希望自己能成为一名真正的军人。”这是第一次参加军营教育的小葛对检察官赵景辉说的一席话。
2014年8月21日,小葛考验期满,表现良好,新沂检察院依法对小葛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于当日对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2014年9月,被不起诉人小葛光荣入伍,如愿成为一名军人,因在部队训练刻苦、表现良好,2015年3月21日,被广州军区某部评为“训练先进个人”。
看到短信,检察官赵景辉高兴地给小葛回了条信息:“小葛,好样的,加油!”
□本报通讯员 陈起扬 吴 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