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去年批捕百名校园欺凌嫌疑人

31.05.2017  11:13

  本报讯(通讯员占东东记者张旭)5月26日,省检察院、常州市检察院邀请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市人大、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妇联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以及师生代表、媒体记者,走进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参加主题为“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当天,新北区检察院“小橘灯”工作室团队还应邀赴最高检,面向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人士展示了未检工作成绩。

  嘉宾们参观了新北区检察院“小橘灯”维权吧,观看了“防治校园欺凌”主题展板、全国检察开放日工作宣传片。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冠军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护航未成年人健康平安成长的工作情况及8个典型案事例。去年以来,江苏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涉嫌校园欺凌违法犯罪嫌疑人13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0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45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329人。对于组织、教唆、胁迫、引诱、帮助中小学生实施校园欺凌违法犯罪的成年人,检察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同时,深入贯彻双向保护原则,充分保障被侵害学生权益,积极开展教育挽救涉罪学生工作。对于罪行轻微、真诚悔过、初犯偶犯的涉罪未成年学生,2016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引导此类案件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33件,作出不批捕决定34人,不起诉62人,在保障被侵害人权益的基础上,尽力修复受损社会关系,消除因校园欺凌造成的不良影响,使涉案学生能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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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