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检察院表彰督促起诉专项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12.02.2015  12:28

  2月6日,省检察院对全省检察机关在2014年督促起诉专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18个先进集体和12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记功表彰。

  据悉,去年以来,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督促起诉专项行动,对相关部门在行使行政职权,收取国有土地出让金、矿藏资源转让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环境污染治理费及其他费用过程中,未履行或怠于履行行政职责,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进行监督,通过检查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追收国有资金。截至2014年12月底,共办理督促起诉案件3640余件,追收国有资金137亿元,名列全国检察机关第一名。为全国检察机关探索开展督促起诉工作提供了先行先试的“贵州经验”。(王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