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县两级检察院联合救助一名刑事被害人受赞誉
19.01.2015 13:33
本文来源: 检察院
1月13日上午,宿迁市检察院检察长王鹏、控申处处长曹亚健和沭阳县检察院李建林副检察长、控申科科长王文兰共同走进了一起刑事案件受害人苑某家中,将10000元刑事被害人救助金送到了苑某手中。
据了解,2014年9月24日,犯罪嫌疑人张某驾驶变型拖拉机对路面疏于观察,撞向梁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梁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张某无任何赔偿能力,受害人梁某的丈夫年事已高、体弱多病,无法从事体力劳动, 梁某所花费的8万元医疗费、丧葬费等让梁某的儿子苑某原本贫困的生活更加艰难。宿迁市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了解到苑某的实际困难后,决定联合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活动,对苑某进行司法救助,并成功为苑某申请到刑事被害人救助金10000元。
近年来, 宿迁市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成功救助了多名刑事案件被害人, 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本文来源: 检察院
19.01.2015 13:33
观点丨泰兴市检察官:室外空调安装员坠亡,谁之责?
自刑法修正案(六)将重大责任事故罪犯罪主体放宽到从检察院
镇江市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两块钱的“小案”
(点击图片查看视频)检察院
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编印“错题本”指导规范办案
“大家看一下,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