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县两级检察院联合救助一名刑事被害人受赞誉

19.01.2015  13:33
  “非常感谢检察院领导对我的关怀和帮助,检察院不仅打击犯罪,而且为我们排忧解难,真是我们老百姓的亲人。”苑某在领取到救助金后,握着王鹏检察长的手,连声说着感谢。 

  1月13日上午,宿迁市检察院检察长王鹏、控申处处长曹亚健和沭阳县检察院李建林副检察长、控申科科长王文兰共同走进了一起刑事案件受害人苑某家中,将10000元刑事被害人救助金送到了苑某手中。

  据了解,2014年9月24日,犯罪嫌疑人张某驾驶变型拖拉机对路面疏于观察,撞向梁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梁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张某无任何赔偿能力,受害人梁某的丈夫年事已高、体弱多病,无法从事体力劳动, 梁某所花费的8万元医疗费、丧葬费等让梁某的儿子苑某原本贫困的生活更加艰难。宿迁市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了解到苑某的实际困难后,决定联合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活动,对苑某进行司法救助,并成功为苑某申请到刑事被害人救助金10000元。 

  近年来, 宿迁市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成功救助了多名刑事案件被害人, 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