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未”爱前行 共谱未成年人保护新篇

07.02.2023  10:23

  

  第四检察部主任 杨红萍

  旧岁以展千重锦,新年再进百尺杆。2023年,第四检察部将在市院和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秉承“检察初心,怀仁至善”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重点,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依法能动履职,深化品牌建设,打造典型案事例,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我院创新创优贡献未检力量。

  一、坚持“捕、诉、监、防、教”一体履职,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

  坚持“零容忍”,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体系,扎实做好未成年被害人综合司法保护。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宽严相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开展诉前观护帮教、不捕不诉之后、刑事执行期间跟踪帮教,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助力罪错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二、坚持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推进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

  针对刑事案件发现的监护问题同步开展监护侵害、监护缺失监督,使未成年被害人得到妥善照料。加大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民事支持起诉力度,帮助未成年人获得维权救济。通过办理刑事案件,主动发现公益侵害线索,积极稳妥拓展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领域范围。

  三、依法能动履职,促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诉源治理

  协同教育行政部门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通过联合开展督导检查、专项行动等方式,合力推动校园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全面推行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推动解决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现难、发现晚的问题;持续开展入职查询制度,联合教育、公安部门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将“大灰狼”堵在校门之外。抓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做实做优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

  四、助推“六大保护”,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

  深入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规范适用“督促监护令”,携手妇联等部门大力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促推学校完善防性侵害、防控学生欺凌等工作机制。针对旅馆、宾馆、酒店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高发等问题,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主动加强与行政部门及群团组织的沟通协调,加强线索发现、关爱救助、社会支持等方面协作,共同打通未成年人保护“最后一公里”。

 

  

  第四检察部副主任 吴萍

  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努力投入这项有温度、有情怀的工作,用法律教育冲动的孩子,用理性引领迷路的孩子、用信任挽救失足的孩子,发挥未检检察官更大作用!

  一、更加注重办好案。树立好人民至上理念,适应新时代的人民需求,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坚持“零容忍”,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从最有利于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出发,坚持严管厚爱,宽容不纵容,以司法温度充分释放司法政策效果,把依法惩治作为特殊形式的教育挽救。聚焦重点案件、重点人群、重点环节,关注弱势群体,做好涉案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困境儿童关爱救助,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起案件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安全感、幸福感。

  二、更加注重能动履职。摒弃“就案办案”的错误思想,深挖未成年人案件背后社会原因,把标本兼治贯穿全过程,做到治已病,更要治未病。更加自觉将把个案的“”扩展到治理的“”,通过分类施策、分类落实,刚性监督与柔性协作相结合,推动从源头上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以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能动履职助推司法、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形成“化学反应”,共同把未成年人工作做得更实。

  三、更加狠抓工作落实。密切配合部门主任完成日常性业务工作,紧抓案件质量、做实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努力提升综合业务素能,做好未成年人分级预防、深化未检品牌,争取未检工作多面开花。

  “孩子的事是天大的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重道远”。下一步,第四检察部将全面落实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机制,统筹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未成年人检察履职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五大保护,努力实现“1+5>6”,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升未成年人检察综合保护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