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区检察院实行“节点式”监督管理努力推动作风效能升级

23.10.2014  13:33

  去年以来,高港区检察院不断完善以日巡查、周讲评、月评星、季考核、年评优等为内容的“节点式”监督管理模式,实现了干警“零违法”、“零违纪”和“零通报”。

  一、坚持日巡查,“一日三行”促成好习惯。一是“每日一提醒”。对各项行为禁令进行梳理归纳,每天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向干警发送1条提醒短信,使干警时时刻刻绷紧纪律这根弦。根据上级各类通报精神,以及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普遍性问题,及时通过发送典型案例等形式予以提醒,促使少数干警“见不贤而内省”。二是“每日一巡查”。从各部门选调公道正派、敢于顶真碰硬的干警组成检务督察队,并随机分组,每天负责对考勤纪律、办公秩序、在岗状态、夜间值班、为民服务中心值守等情况进行不定时检查,督促干警养成遵规守纪的好习惯。三是“每日一通报”。将督察情况每天在内网予以发布,揭短亮丑,使整改对象“红脸出汗”,并要求责任科室和人员限期提交整改报告,增强执行纪律的刚性。

  二、坚持周讲评,“三项述评”明确新方向。一是由干警讲述自评。每周由院领导负责召集分管部门干警召开周点评例会,确保任务得到落实、部署得到执行。每位干警根据上周例会提出的工作目标,汇报完成进度,自评工作质效,并确定当周的工作重点。二是院领导讲解点评。分管领导根据干警自评及平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每位干警进行点评。检察长根据阶段性工作重点,采取事先不打招呼的方式,随时到现场旁听,并进行指导。三是纪检监察随机参评。根据日常督察、重点督办的事项,纪检监察部门随机参加部门会议,督查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检查通报问题的整改实效,努力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通报、有整改。

  三、坚持月评星,“每月四星”激发精气神。一是实施重点激励。着重围绕推进业务开展,每月从全院评选3名“业务之星”,将参评人员的工作亮点一并公示,以典型榜样的力量激发干事创业动力。二是实施全面激励。面向全院35周岁以下干警、检察辅助人员评选2名“青春之星”,努力让新人脱颖而出、展示风采。坚持激励无盲区,为全院聘用制工人增设1名“服务之星”,在全体人员中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三是实施专项激励。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增加了1名“检察群众工作之星”,表彰当月在检察群众工作方面表现突出的人员,推动巡回检察室基层行、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值守等中心工作的开展。

  四、坚持季考评,“每季四考”把握风向标。每个季度政治处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年初目标任务分解表、基层院综合考评办法,对各科室从核心业务数据、岗位练兵成效、创新创优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打分,及时发现短板,调整改进方向。季度考核结果在院务会上予以通报,院党组对目标任务完成较差的科室,及时通过召开“诸葛亮会”、院领导现场办公会等形式帮助其分析原因,实现了较好的风向标和助推器功能。

  五、坚持年评先,“数字量化”赢得真认同。采取量化形式,定期公布日巡查、周点评、月评星、季考评加减分情况,年底分类累计汇总,作为立功嘉奖及优秀公务员、先进个人、优秀科室等个人和集体表彰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