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依法合规 各方合力守护 常熟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推动生态环境修复

07.04.2023  11:01

  “涉案企业已经通过合规整改,相关人员也进行了赔偿和替代性修复,综合考虑对民营企业的保护,我同意检察院拟相对不起诉的处理决定,也希望企业今后能依法合规经营。”2月15日,江苏省常熟市检察院对某纺织公司污染环境案进行公开听证,这一场拟不起诉公开听证,让涉案企业负责人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此前,违法排污让企业经营一度陷入困境。如今,通过与属地政府进行诉前磋商,签订生态环境赔偿协议,企业从生态环境的“破坏者”化身为“守护者”,推动生态环境修复,检察院也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处理决定。

   非法排污被立案审查

  某纺织公司是一家规模以上企业,为当地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然而,2021年9月,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纺织公司的污水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存在异常。

  经调查,该公司污水处理站负责人在检测时发现染色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浓度居高不下,就将污水用自来水稀释后装入塑料桶,并连接在线监测设备,以达到污水数据检测合格的目的。为保护生态环境,常熟市检察院将该案立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审查。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前磋商解决难题

  案件要办理,生态环境要修复,但如果企业因此不能正常经营,300多名员工的收入将受到严重影响。如何在生态环境修复和企业正常运转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成了摆在承办检察官面前的一道难题。

  随着案件办理,检察官调查发现,纺织公司的行为尚未对外环境造成实质不利影响,但考虑到其干扰在线自动监测设备、掩盖超标数据的违法行为客观存在,理应承担一定的生态修复责任。

  经专家评估,本次废水超标排放的生态环境损害数额确定为43873.2元,干扰在线自动监测设备事件的生态环境损害数额为277600元。

  为实现生态效益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双赢,常熟市检察院启动了对该公司的企业合规审查。企业合规审查期间,依托常熟市检察院和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签署的全省首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见证工作规程,双方共同推动属地政府与赔偿义务人纺织公司就其干扰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废水超标排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开展诉前磋商并签订了生态环境赔偿协议。该公司自愿支付地表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32万余元用于开展生态环境替代修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基地初显成效

  属地政府与纺织公司积极沟通替代修复地点,在经过多次实地考察后,双方一致同意将赔偿金用于属地的健康文化公园河道整治项目建设。

  “这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性修复资金能用于建设这个项目对于我们而言是‘雪中送炭’啊!”项目建设负责人表示,此前由于资金不足,该公园存在的河道长期未清淤、河道周边的管网杂乱、水生植物稀少等问题解决进展缓慢。根据协议相关内容,纺织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司通过种植水生植物、河道清淤、驳岩修复等措施对健康文化公园进行水质净化、环境美化。目前,河道整治工程已完成并验收合格。由于纺织公司积极履行赔偿义务,生态环境替代修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常熟市检察院依法不再提起诉讼。

  如今,该健康文化公园已成为集生态修复、科普教育、法治宣传功能为一体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基地,而建设公园的资金除了此次涉案纺织公司的赔偿金,还有来自于该镇区其他企业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

  “案件办结不是最终目的,保护生态环境、守护社会公共利益才是我们的初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基地的建设还在继续,‘检察蓝’守护‘生态绿’的脚步也不会停歇。”承办检察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