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借力政府购买服务提升矫治质效

10.11.2022  09:53

  2021年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用8个条文规定了专门矫治教育工作,要求将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送入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针对新规定,结合新情况,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积极争取各方支持,探索推动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专门矫治教育工作成效显著,日前获全市政法工作现场会推广。

  健全工作机制,设置专项资金。淮阴区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对全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推动成立由区委政法委牵头,教体、法院、检察院、公安、团委、司法局、民政、妇联、关工委9部门参与的全区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专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指导委员会联席会议15次,会签出台《关于加强对有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专门教育的实施意见》《淮阴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司法保护工作意见》,细化专门教育申请、评估、送矫、转学等程序。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申请,区委区政府拨付专项资金35万元用作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专门教育经费,纳入全区财政预算。

  确立特别学校,制定专门课程。淮阴区检察院针对全市尚无公立专门学校现状,考察确立辖区内拥有20多年办学经验、先后帮助千余问题少年重回正轨的私立特别教育学校为专门学校,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专门教育工作。建立入校评估机制,全面考察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的行为动因、损害后果、家庭环境、自我认知等情况,对家庭或学校无力管教或管教无效、不进行专门教育难以得到有效矫治的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经其监护人同意,送入特别学校接受闭环管理的专门教育。为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量身定制专门课程,将法治和道德教育作为教学重点,开展“适应性教育—矫治性教育—加强性教育”三阶段专门教育课程,并根据入校未成年人数、时间长短、矫治效果,向学校支付专门教育费用。

  聚焦矫治效果,强化多重指导。组织公安、检察干警、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定期赴专门学校上法治教育课,开展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组织民政、妇联、共青团、关工委工作人员持续开展三方教育,与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及其家长建立“周联系、月接触”机制,根据对方需求和特点开展分类管理、专门服务。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定期赴专门学校督导检查,了解矫治进度,监督矫治举措,确保学校不发生体罚、虐待、霸凌等恶劣情形。同时,检察机关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常态化赴学校开展谈心谈话和督查工作。目前,该区已有13名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接受专门教育,全市已有38名未成年人接受专门教育,矫治效果持续向好,全市社会治安状况得到改善。检察人员在常态化监督过程中,获取立案监督线索2条,已成功监督立案1件。(张海芹)